哈爾濱:中小民營企業遇困難可延期納稅

2017-01-12 14:0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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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哈爾濱1月12日電(記者 強勇)哈爾濱市近日出臺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規定,中小民營企業因有特殊困難而不能及時納稅的,可依法申請在3個月內延期繳納。

近年來,哈爾濱市把壯大民營經濟作為老工業基地振興的重要舉措,并在2016年入選國家東北地區民營經濟發展改革示范城市。根據此次新出臺的若干措施,到2017年年底,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30萬元(含30萬元)間的小型微利民營企業,其所得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對中小民營企業遇到特殊困難的,可延期3個月納稅。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哈爾濱市在幫助民營企業降低成本同時,促進多渠道融資。對列入省、市重點項目名單、市場前景好且急需流動資金的民營企業,將由國有政策性擔保機構進行擔保貸款,資金專項用于項目運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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