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

2017-01-16 10:28 來源: 云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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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
(2016—2020年)


張維麟 畫

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全民健身是實現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徑和手段,是全體人民增強體魄、幸福生活的保障。為深入推進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提高全省各族人民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加快“健康云南”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根據國家《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發展現狀

“十二五”時期,我省以“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為抓手,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共同參與的“大群體”格局逐步形成,以“三納入”為標志的公共體育服務職責切實落實;累計安排省級資金5.8億元,爭取中央資金2.6億元,建設完善了70%的縣市區、60%的鄉鎮(街道)、80%的行政村(社區)的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分別建設一、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基地26個、16個,培訓一、二、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2萬余人,建成省、州市、縣三級國民體質測定與運動健身指導站網絡體系,國民體質測定合格率達89.48%;打造“七彩云南格蘭芬多國際自行車節”、“七彩云南全民健身運動會”等全民健身活動品牌,組織“青少年陽光體育大會”等活動,開展具有民族性、地域性的傳統體育活動和大眾球類項目活動,積極推進老年人、婦女、青少年喜聞樂見的健身活動。第十屆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第十屆省殘疾人運動會成功舉辦,參加第十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第九屆全國殘疾人運動會取得歷屆最好成績。

我省全民健身事業取得長足進步,但仍存在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經費投入不足、渠道單一、標準較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及開放步伐與人民群眾的健身需求還有較大差距等問題。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圍繞把云南建設成為我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以增強人民體質、提高健康水平為根本目的,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體育健身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建設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廣泛深入地引導和組織人民群眾參與健身,推進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發揮全民健身對健康產業和體育產業的推動作用,切實加快“健康云南”建設,促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二)發展目標

實現全民健身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各項社會事業互促共進、融合共通發展。繼續深入推進“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社會體育組織不斷發展壯大,覆蓋城鄉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和產業鏈、生態圈更加健全完善。充分保障各族群眾參加體育健身活動的合法權益,基本實現全省城鄉體育公共服務均等化,人民群眾健身便捷、科學,經常參加健身的人數明顯增加,人民身體素質明顯提高,生活方式更加健康文明,全民健身成為促進我省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基礎。

三、主要任務

(一)在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進程中,發揮全民健身繁榮文化、維護穩定、提升凝聚力的積極作用

推動大眾體育健身更加普及化,到2020年,每周參加1次及以上體育鍛煉人數達到2000萬,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達到1700萬。提升省、州市、縣三級健身指導網絡服務能力,積極推廣科學健身方法,開展針對不同年齡、性別、職業特點人群的體質監測工作,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及以上水平的比例超過92%,優秀比例超過12%。推動民族民間傳統體育活動多樣化。積極開展以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氣功、射弩、陀螺、龍舟、摔跤、武術項目為代表的民族民間傳統體育活動,加大向城市社區、學校推廣力度。做好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傳承發展的規范管理工作。推動體育健身組織體系網格化。大力培育發展體育類社會組織,推動體育類社會組織向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方向發展。培訓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2萬人,獲得資格證書的總人數達到5萬人以上。壯大基層體育組織,形成體育行政部門、社會體育指導機構、文體活動中心(站)、社會體育指導員、體育志愿服務人員環環相接的全民健身組織鏈。

(二)在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進程中,發揮全民健身作為經濟發展新增長點和綠色、生態、環保新業態的積極作用

推動健身場地設施覆蓋普遍均等化。全省縣級以上公共體育場(館)全覆蓋,提高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體育健身設施覆蓋率。建設城市社區15分鐘健身圈。到2020年,人均體育場地面積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基本滿足群眾體育健身設施需求。推動公共體育設施利用更加合理化。公共體育設施建管并重,用好存量、擴大增量,用好政策和資金,促進機關、學校和企事業單位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符合開放條件的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率達到80%以上。充分利用閑置資源改造體育健身場地。推動全民健身服務逐步社會化。依托“互聯網+”技術推進健身服務新業態,扶持體育健身企業和社會組織,培育休閑體育產業。促進全民健身與旅游業融合發展,推動區域全民健身產業服務圈建設,健身產業從業人員不斷增加,城鄉居民體育消費規模和水平明顯提高。

(三)在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進程中,發揮全民健身展現云南形象、促進對外開放的積極作用

推動體育交流國際化,積極服務和融入國家“一帶一路”發展戰略、中國—中南半島和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搭建體育交流平臺,推進體育對外開放與交流合作。支持“興邊富民”工程,為全省沿邊地區提供公共體育服務保障。積極開展沿邊地區跨境體育比賽與交流活動,提升體育輻射周邊國家的文化軟實力。

四、主要措施

(一)推進“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礎設施工程”,完善全民健身基礎設施服務體系

1.推進基礎設施建設頂層設計更加科學化。公共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體育設施用地。按照國家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標準,設計建設新建居住區公共體育健身設施,不得挪用或侵占。加強城鄉養老服務設施與體育設施功能銜接。全面拓展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綜合文化站體育服務功能,積極發揮基層綜合文體活動中心的陣地作用。

2.推進體育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均等化。對接國家扶貧開發攻堅戰略,重點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體育基礎設施建設。新建、完善縣級公共體育場(館)項目50個,鄉級健身設施項目200個,村級健身設施項目1200個,城市社區多功能運動場50個。為城市社區、農村鄉鎮配置1200套全民健身路徑器材,實現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公共體育設施顯著提升,城市社區普遍建有15分鐘健身圈。加大足球場地供給,因地制宜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小型、多樣化的足球場地。新建一批適應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體育場地設施,支持少數民族地區建設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活動場地,讓群眾靠得近、用得上,方便就近、就便健身。

3.推進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存量利用精細化。合理利用優質戶外運動資源,支持建設有健身步道、健身路徑(樂園)等體育元素的景區、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公共綠地、廣場等城鄉公共空間。充分利用舊廠房、倉庫、老舊商業設施、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和空閑地等閑置資源,改造建設為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合理做好城鄉空間的二次利用,推廣多功能、可移動、可拆卸、綠色環保的體育健身設施。

4.推進全民健身基礎設施維護和管理日常化。健全完善崗位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對體育設施的維護、管理和更新,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體育設施閑置浪費或被擠占、挪用。公共體育設施根據其功能、特點向公眾開放,并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對學生、老年人和殘疾人優惠或免費開放。完善大型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政策,研究配套政策,鼓勵中小型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促進各地全民健身中心健康運營,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現有場地設施的管理運營。

(二)推進“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組織建設工程”,完善全民健身組織網絡服務體系

1.推進體育社會組織發展社會化。引導體育社會組織向獨立法人組織轉變,推動其社會化、法治化、高效化發展,提高體育社會組織承接全民健身服務的能力。培育和發展樞紐型、人群型、項目型體育社會組織,繼續強化以各級體育總會為代表的體育組織建設,推進單項體育協會、人群體育協會、行業體育協會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社區體育俱樂部建設,培育和發展體育協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基層體育社會組織,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社會體育組織網絡體系。發揮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作用,大力支持基層體育組織建設和發展。

2.推進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志愿服務長效化。在全省晨晚練輔導站、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社區體育健身俱樂部、體育生活化社區、各級體育協會等實現社會體育指導員配備全覆蓋,與各級體育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社會團體交叉聯合、互相呼應,形成服務區域網格化。用好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基地,充分發揮大學生村官作為社會體育指導員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組織,嚴格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和注冊登記管理制度,建立經費投入和激勵機制,為社會體育指導員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重點培訓足球、游泳、健身氣功、科技模型等社會需求大、覆蓋人群廣的運動項目專業指導和志愿服務人員。組織優秀運動員、教練員、體育院校師生開展義務健身輔導,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3.推進健身指導服務便民化。依托覆蓋全省的國民體質監測站點,進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現狀調查、居民健康狀況研究、居民體質測定標準、居民體質監測制度,用好國民體質健康監測大數據,定期向社會公布國民體質監測結果。推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和各體育項目《業余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發揮體育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在全民健身科研中的積極作用。組織專業健身指導人員進社區、下鄉村,向不同年齡、性別、職業特點和體質狀況的人群,推廣簡便易行科學實用的健身方法與運動處方。加強體醫結合,將全民健身納入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治發展規劃。

(三)推進“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活動示范工程”,完善全民健身賽事活動服務體系

1.推進群眾體育賽事活動品牌化。組織開展與旅游、文化、教育、衛生、商貿相結合的群眾性體育競賽、展示活動,促進體育、旅游、康體、養老服務等行業融合發展,在全民健身日、重大節假日等時間節點,組織、策劃群眾性、國際化全民健身品牌賽事活動,打造和提升“七彩云南格蘭芬多國際自行車節”“動感云南全民健身運動會”等品牌賽事活動。舉辦好各級各類群眾體育綜合性運動會和單項競賽活動,重點舉辦好第十一屆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和第十一屆省殘疾人運動會。繼續堅持和完善全民健身示范點制度。

2.增進全民健身賽事活動地域、民族特色化。傳承和弘揚民族體育文化,推廣射弩、陀螺、龍舟、賽馬、武術、太極拳、健身氣功、舞龍舞獅等民族傳統體育項目,開展將優秀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納入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工作。立足不同區域實際,廣泛開展足、籃、排、乒乓等球類運動。試點開展水上運動項目。大力支持和組織邊境、跨境地區體育對外交流活動與競賽活動。支持云南民族大學中印瑜伽學院開展體育對外交流活動和項目專業人才培訓。

3.推進各類人群健身活動發展多元化。發揮城市晨晚練點、農村基層綜合文體活動中心的平臺作用,發揮各級老體協、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社會團體的組織引領作用,帶動職工、老年人、婦女、幼兒、殘疾人等群體開展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氣功、馬拉松(中長跑)、健步走、游泳、籃球、氣排球等健身活動。在適宜地區試點組織開展冰雪項目運動。培育帆船、擊劍、賽車、極限運動、航空、棒壘球等具有消費引領特征的時尚休閑運動項目。開展進城務工人員健身活動,關注社區矯正人員健身活動。規范和加強對游泳、攀巖、滑雪、潛水等高危險性體育健身項目經營的審批和監管。

4.推進青少年體育運動項目開展多樣化。保障學生在校的體育場地和鍛煉時間,把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納入工作考核體系,構建從小學、中學、大學相互銜接的課余訓練體系。廣泛動員、組織參加“青少年陽光體育大會”,形成學校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網絡。建設1500個校園足球場地,建設國家級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250所、省級特色學校500所,國家級青少年校園足球試點縣2個、省級試點縣10個,經常參與青少年校園足球競賽活動的學生達50萬人,注冊校園足球運動員達1萬人。

(四)建設“互聯網+全民健身”平臺,打造全民健身服務新業態。

1.推進全民健身服務信息化。建設全民健身公共信息工作和服務平臺,完善全民健身基礎數據統計體系,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務能力。利用大數據技術進行統計分析、信息研判,探索健身信息聚合,健身移動應用(APP)、健身在線培訓教育等新業態,落實醫保卡用于健身消費政策,推廣體育惠民“一本通”,利用“互聯網+”技術豐富全民健身活動內容和手段,體育消費在居民消費支出中占比不斷提高。

2.推進全民健身工作體系集群化。圍繞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的體育需求,豐富體育產品和服務供給,促進體育與文化、醫療、教育、旅游等相結合,充分發揮全民健身對發展健康產業、體育產業的推動作用,加快發展健身休閑等產業,推進康體結合、體旅結合,打造康體運動、康體醫療、健身休閑項目品牌。著力開發以體育賽事旅游、戶外運動旅游、民族體育旅游為特色的體育旅游系列產品和發揮地域資源優勢的山地型、水上型、航空型、綠道型體育休閑產業項目,為擴大消費需求、拉動經濟增長、轉變發展方式發揮作用。積極扶持體育健身休閑場所運營和體育健身休閑用品開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體育健身休閑產業。

3.推進全民健身服務業逐步市場化。采取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體育設施建設運營和健身休閑設施規劃建設,打造健身休閑綜合服務體。以全民健身培訓業為突破口,發展具有云南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務產業。支持發展省內體育用品企業。做好體育社會組織活動開展項目儲備。出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標準和配套實施細則。

五、工作保障

(一)組織保障

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機制,各級政府要按照科學統籌、合理布局的原則,做好宏觀管理、政策制定、資源整合分配、工作監督評估和協調跨部門聯動;有關部門要將全民健身工作與現有政策、目標、任務相銜接;智庫要為有關全民健身的重要工作、重大項目提供咨詢服務,并在頂層設計和工作落實中發揮作用;社會組織要在日常體育健身活動的引導、培訓、組織和體育賽事活動的承辦等方面發揮作用。

各級政府應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聯席會議制度等組織領導協調機制,明確部門責任,形成全民健身督促、落實、檢查長效工作機制。要將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匯報,研究落實政策保障、人員配備、資金投入、獎懲監督等措施,及時解決困難和問題;要把發展全民健身事業作為改善民生、推動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納入精神文明創建指標體系,納入改善民生的目標任務,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基本公共服務發展規劃,在規劃、財政、稅收、土地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二)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條例》規定,將全民健身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從各級體育彩票公益金中統籌安排,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確保全民健身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建設和活動開展的經費投入。留歸各級體育行政部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應根據《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業,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監管。引入市場機制,逐步采用全民健身公共服務購買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全民健身事業,鼓勵捐贈和贊助全民健身事業,并依法享受財稅優惠政策。

(三)宣傳保障

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宣傳作用,搭建“互聯網+”宣傳平臺,普及體育健身知識與科學健身方法,倡導健康生活方式,促進參加體育鍛煉人數逐年增長。在全民健身日、節假日、民族傳統節慶和各級體育賽事活動等時間節點,宣傳媒體要積極介入,挖掘鮮活典型,多渠道、多形式宣傳報道,充分發揮體育在人格培養、文化傳播、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作用。挖掘有一定影響力、樂于助人、具備相應素質的全民健身活動“明星”和團隊領軍人物,以榜樣的力量塑造人、教育人,激發大眾參與全民健身服務的熱情。

(四)法制保障

樹立法治觀念,依法治體、依法行政,積極推動修訂《云南省全民健身條例》,梳理全民健身領域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保障全民健身事業的健康發展。落實國家關于城市公共體育設施用地的規定。逐步建立全民健身執法機制和執法體系,開展全民健身領域執法和檢查工作。加強對經營性體育健身場所的監管,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人才保障

加大對基層全民健身工作者、社會體育指導員、國民體質監測人員、健身科技志愿人員、健身服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培養力度,增強服務大眾的能力和水平。重視培養少數民族體育、高危體育項目,老年人、殘疾人等人群和健身氣功、民族健身操等健身項目社會體育指導員。加大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比賽項目教練員、裁判員的培養力度,依托少數民族高校、職業院校,強化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人才儲備。加強學校體育、青少年體育隊伍建設。加強競技體育與全民健身人才隊伍的互聯互通,形成全民健身、學校體育和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的良性互動。

六、組織實施

(一)本計劃在省人民政府領導下,由省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群眾組織和社會團體共同組織實施。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本計劃,結合當地特色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并責成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團體共同組織實施。

(二)對全省全民健身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三)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要牽頭不定期對本級實施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全面評估,評估結果報本級政府。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定期開展第三方評估和社會滿意度調查,形成多方監督促進機制。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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