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管總局和煤礦安監局約談山西省有關部門和中煤集團主要負責同志

2017-01-26 09:32 來源: 煤礦安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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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在京召開山西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約談會議,國家煤礦安監局副局長桂來保主持會議并講話。

1月2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在京召開山西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約談會議,認真汲取山西朔州中煤集團擔水溝煤礦“1·17”重大頂板事故教訓,進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國家煤礦安監局副局長桂來保主持會議并講話。

約談指出,擔水溝煤礦“1·17”重大事故暴露出如下問題:一是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一些煤礦企業受經濟利益驅動,無視國家法律法規,不顧國家三令五申,仍然違法違規組織生產。擔水溝煤礦核定生產能力90萬噸/年,但去年11月份實際生產40萬噸。二是安全大檢查不認真。中煤集團及中煤資源發展公司沒有制定安全大檢查專項方案,擔水溝煤礦沒有開展以“八查”為重點的大檢查,煤礦負責人對“八查”內容不了解。三是巷道支護設計不合理。山西近年來頂板事故呈多發趨勢,擔水溝煤礦4203工作面膠帶順槽巷道錨桿長度不足,礦壓觀測不規范,采掘接替緊張,采煤工作面礦壓未穩定就開始施工相鄰的掘進工作面。四是整合重組礦井和國有老礦問題突出。存在地質資料不清,圖實不符,國有大型企業做不到真接管、真控股、真投入,安全管理“真空”等問題,造成事故多發。國有老礦生產系統復雜,深部開采帶來地壓、水壓、瓦斯等災害加劇,安全風險加大。五是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力度有待加大。當前山西長期停產停建煤礦有354處,在資源儲量、安全條件和技術管理等方面有缺陷,應早關快關。產能60萬噸/年以下礦井還有129處,應按照國發7號文件的要求引導有序退出。六是安全監管不到位。朔州市朔城區派駐的駐礦安監五人小組發現隱患的能力不足,事故發生后下井人員數量、何種作業工種等情況不清楚,對超能力生產失察等。中煤資源發展公司對擔水溝煤礦安全管理和監督不到位,對該礦頂板管理認識不足、管控不力、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等。

約談要求,山西省和中煤集團要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安全監管及企業主體責任,扎實做好煤礦安全大檢查工作,強化煤礦技術和現場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包礦盯守制度,嚴厲打擊超層越界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加強煤礦頂板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深入推進煤礦重大災害治理,進一步加大化解過剩產能工作力度,依法依規從嚴從快查處事故,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約談會上,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安監局和山西煤礦安監局、朔州市人民政府、中煤集團等主要負責同志分別作了發言,進一步深刻反思事故教訓,決心舉一反三,采取果斷措施,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確保山西省和中煤集團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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