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探索建立農業用水水權回購轉讓機制

2017-02-06 10:56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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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農業用水水權回購轉讓機制
我省印發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第一階段,2020年前,在大中型灌區較為集中的成都經濟區、川南經濟區、川東北經濟區、攀西經濟區率先推進改革試點

第二階段,2020年到2025年,全省重點灌區基本實現用水計量設施全覆蓋,相關改革在全省范圍內全面鋪開

本報訊(記者 王成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四川省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提出,用10年左右時間,分步驟、分區域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到“十三五”末,全省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到2025年,全省農業用水集約化局面基本形成。

《方案》將改革重點鎖定在工程配套設施建設、建立農業水權制度、創新終端用水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加強農業用水需求管理六個方面。

在工程配套設施建設方面,建立健全灌排工程體系,2025年底前,新建、已建大中型灌區和重點小型灌區基本實現用水計量設施全覆蓋;加快農田水利工程確權頒證,明確水利工程及配套設施管護責任。

在建立農業水權制度方面,依據縣級行政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把灌溉用水定額細化分解到農戶等用水主體并落實到具體水源;探索建立農業用水水權回購和轉讓機制。回購主體為政府或業務主管部門、灌區機構,在滿足區域內農業用水前提下,用水權可跨區域、跨行業轉讓。

在創新終端用水管理模式方面,鼓勵農戶用水自治,推行“計量供水、配水到戶、收費到戶、開票到戶”的水費計收辦法。

在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方面,主要思路為在不增加農戶負擔的基礎上,實施分類、分檔收費。

糧油作物、經濟作物和養殖業水價將更細化,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經濟作物、養殖業水價將有所提升。依據不同用水時段等,推行農業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季節水價和兩部制水價。

在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方面,重點補貼種糧農民定額內用水,補貼標準根據定額內用水成本與運行維護成本的差額確定;節水獎勵對象為采取節水措施、調整種植結構節水的規模經營主體等。

在加強農業用水需求管理方面,建立與區域水資源和氣候條件相匹配的種植結構與種植制度,適當調減高耗水作物面積;通過節水手段提高灌溉效率和天然降水利用率。

《方案》將全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20年前,主要思路為在大中型灌區較為集中的成都經濟區、川南經濟區、川東北經濟區、攀西經濟區率先推進改革試點。其中,成都經濟區主要涉及都江堰灌區、武都引水灌區、玉溪河灌區、通濟堰灌區、青衣江樂山灌區、九龍灘提水灌區等。川南經濟區覆蓋自貢、內江、瀘州、宜賓4市,重點為長葫水庫灌區、石盤灘提水灌區。川東北經濟區覆蓋廣元、南充、巴中、達州、廣安5市,重點為升鐘水庫灌區。攀西經濟區覆蓋攀枝花、涼山2市州,主要涉及節水高效灌溉所在區域。通過試點,“十三五”末,全省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將達到0.5。第二階段,從2020年到2025年,全省重點灌區基本實現用水計量設施全覆蓋,相關改革在全省范圍內全面鋪開。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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