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今年將易地扶貧搬遷33萬人

2017-02-08 09:51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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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最低補助標準為800元/平方米,海拔在500米以上的高寒山區原則上不再設置集中安置點

2月7日召開的全省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透露,今年我省將對“一方水土難以養活一方人”的33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

今年的易地扶貧搬遷,將在進一步精準識別搬遷對象的基礎上,根據貧困程度按輕重緩急合理安排年度搬遷進度。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考慮到農民生產生活實際需要,安置地在農村的,每戶(不論人口多少)可增加不超過25平方米的生產附屬設施用房,增加面積建房資金由縣(市、區)統籌解決,不得由搬遷戶負擔。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房建設的最低補助標準為每平方米800元,具體補助標準由各縣(市、區)制定。各縣(市、區)必須根據當地實際和不同安置方式,合理制定補助標準時,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搬得出,不能因搬遷加重貧困人口負擔。

優化搬遷地點和安置方式。堅持小集中、就近安置為主,以業定搬、以產定搬,確保搬遷后能脫貧致富。集中安置區要充分考慮環境條件和就業容量,依托小城鎮、產業園區、鄉村旅游區等就業容量較大的區域實施,海拔在500米以上的高寒山區原則上不再設置集中安置點。分散安置要杜絕單門獨戶,做到幾戶適度集中,以節省用地、方便生活。

集中安置項目的選址、規劃布局、住宅建設、配套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嚴格按照《湖南省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建設技術導引》的相關要求,不得超標準增加建設內容,也不得隨意降低建設標準。嚴格按照交房驗收標準進行驗收、交房。(記者 李偉鋒 唐愛平)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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