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重大事故實施先行賠付

2017-02-11 16: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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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2月11日電(記者 李金紅)海南省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海南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從今年起在海南省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對責任明確的重大保險事故,保險機構可直接對受害者先行賠付。

“意見”提出,從今年1月1日起,在海南省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等三類企業的各環節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特別是引導大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食堂、大型餐飲服務和配送單位、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等食品安全重點領域首先參保,爭取到2017年底,推動一批大中小學及幼兒園食堂和地方特色餐飲聚集區(小吃城、海鮮排檔)投保食品安全責任險,之后逐步將各類型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企業納入參保范圍,不斷擴大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覆蓋面。

同時,對責任明確的重大保險事故,保險機構可直接對受害者先行賠付,或預付賠款,以保護食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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