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科技部關于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落實督查情況的通報

2017-02-14 16:38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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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的要求,為了督促相關政策落地見效,近期,財政部、科技部在部署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全面開展自查工作的基礎上,對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質檢總局、林業局、中科院、氣象局等部門(單位)所屬的49家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落實《若干意見》情況開展了現場督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若干意見》下發后,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主管部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有序開展宣傳培訓、輔導解讀、制度制定、機制建設等工作,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放、管、服”改革初見成效。

1.單位自主權逐步得到落實。對于《若干意見》賦予的科研項目預算調劑、勞務費分配管理、間接費用使用管理、結轉結余資金留用、橫向經費管理等五大自主權以及差旅會議等管理權限,各單位有序承接,正在結合本單位科研活動實際需要,健全制度、規范流程。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均已制定或修訂了差旅、會議內部管理辦法,實事求是地確定了業務性會議次數、天數、人數、開支范圍與標準,簡化了審批程序。絕大部分單位已完善了預算調劑的內部程序和流程。勞務費分配管理等辦法正在陸續出臺。

2.單位內控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大部分被督查單位制定了涵蓋預算管理、收支管理、合同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檔案管理等內控制度。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縱向科研項目經費支出普遍使用公務卡結算。

3.科研服務水平和質量明顯提升。大部分被督查單位設立了科研財務助理崗位,改進了對科研人員在項目預算編制和調劑、經費報銷、財務決算和驗收等方面的服務。絕大部分被督查單位建立了信息管理平臺,部分單位實現了科研經費核算、查詢、預警、控制、信息推送等功能。一些單位還探索了“互聯網+科研服務”模式,采取自助終端、微信等便捷化手段,節約了財務報銷時間。

二、主要問題

1.有些單位思想觀念轉變不到位,不愿行使已經下放的管理自主權。有的單位對“放、管、服”改革認識不足,存在“等、靠、要”想法,還是寄希望國家統一管、出細則,減輕本單位的管理責任。有的單位簡單照搬照抄《若干意見》有關規定,對于預算調劑、結余資金等下放的管理權限沒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細化實化。

2.有些單位責任擔當不夠,不敢啃“硬骨頭”。有的單位不敢觸碰涉及單位、項目組、科研人員之間利益關系的問題,未能及時對間接費用和績效支出管理規定、結余資金留用處理方式等進行研究細化,政策激勵效果未能充分發揮。

3.有些單位管理相對薄弱,內控制度落實不到位。有的單位存在固定資產管理、材料出入庫管理、現金管理不規范問題。有的單位存在專家咨詢費、勞務費“二次分配”的現象。相當一部分單位未按規定對項目預算、預算調劑、資金使用等情況實行內部公開,信息公開機制亟待建立。

三、工作要求

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主管部門應當高度重視《若干意見》落實工作,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勇于擔當、抓細抓實,加快構建既符合科研活動規律、又體現依法理財要求的科研項目資金內部管理制度,確保下放的管理權限“接得住、管得好”,切實提高科研人員的改革成就感、獲得感。

1.抓緊整改落實。對于發現的問題,督查組已在現場將有關情況反饋給被督查單位。相關單位應盡快研究制定具體措施,抓緊整改到位,并將整改落實情況經主管部門審核后,于2017年2月底前報送財政部、科技部。

2.做好對照檢查。對于沒有接受現場督查的單位,應對照本通報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吸收借鑒有關經驗做法,查找自身存在不足,加強自查自糾。

3.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應按照《若干意見》要求,抓緊制定或修訂科研項目資金內部管理辦法和報銷規定,同時加大單位內部宣傳培訓,狠抓貫徹執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4.加強督促指導。對督查中發現的內部信息公開、間接費用統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普遍問題,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主管部門須高度重視,加強指導,督促所屬高校、院所盡快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有效解決上述問題。

5.建立長效機制。財政部、科技部將建立政策落實持續督查機制,適時開展“二次督查”,并會同有關部門將督查結果納入信用管理,與項目承擔單位間接費用核定、結余資金留用等掛鉤。

財政部 科技部
2017年1月20日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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