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26號)

2017-02-16 08:21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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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飲料、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和水產制品等6類食品615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12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飲料150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6批次,肉制品150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61批次,水產制品113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標稱樂百氏(廣東)桶裝水發展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生產、由武漢市黃陂區灄口許廟羅英日雜百貨店銷售的樂百氏飲用天然泉水,溴酸鹽檢出值為0.014mg/L。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01mg/L)高出40%。初檢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復檢機構為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標稱浙江佰利佰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由溢豐食品專營店在飛牛網銷售的經點藍莓果汁飲料,莧菜紅檢出值為0.0054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由英山特產專營店在蘇寧(網站)銷售的大別山紅薯粉絲,鋁的殘留量(以干基計)檢出值為345.9m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200mg/kg)高出73%。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浙江、湖北等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上海、江蘇、湖北等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查處情況于2017年4月3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3.飲料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淀粉及淀粉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飲料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6.淀粉及淀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8.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2月13日     

2017年第26號通告附件1

2017年第26號通告附件2

2017年第26號通告附件3

2017年第26號通告附件4

2017年第26號通告附件5

2017年第26號通告附件6

2017年第26號通告附件7

2017年第26號通告附件8

2017年第26號通告附件9

2017年第26號通告附件10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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