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新規征求意見:夸大宣傳用語等
欺詐行為將受罰

2017-02-16 17:41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

新華社北京2月16日電(記者 陳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食品安全欺詐行為查處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了包括產品欺詐、標簽說明書欺詐、食品宣傳欺詐等在內的多項欺詐行為,并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意見稿提出,以網絡、電視、廣播等方式宣傳食品,如有使用“純綠色”“無污染”等夸大宣傳用語、以轉基因食品冒充非轉基因食品等情形的,均屬于食品宣傳欺詐。

其中,使用“純綠色”“無污染”等夸大宣傳用語等6類欺詐行為,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責任人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以轉基因食品冒充非轉基因食品,在處以上述罰款的同時,還會依照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再次進行處罰。

意見稿明確,食品生產經營者有食品安全欺詐行為的,記入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列入食品藥品安全“嚴重失信名單”,通報投資主管部門、證券監管機構和有關金融機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回到 頂部
一分快3-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