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銀監會銀稅合作:信息搭橋 以誠相“貸”——國務院第三次大督查發現典型經驗做法之三十八

2017-02-17 19: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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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17日電(記者 郁瓊源、李延霞)從2015年7月開始,稅務總局與銀監會創新合作,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活動,探索將企業的納稅信用與融資信用相結合,通過共享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企業提供“增信”渠道,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

信息共享:“銀稅互動”新機制

2015年初,稅務總局積極轉變職能,探索納稅信用增值應用,倡導在全國試點“銀稅互動”守信激勵措施,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稅易貸”“稅融通”等產品。

2015年7月,稅務總局聯合銀監會共同發布《關于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活動的通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銀稅合作機制,全面推廣“銀稅互動”合作。參與“銀稅互動”合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自身經營策略和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小微企業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積極開發新客戶,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推出基于納稅信用信息的無抵押信用貸款,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

銀稅合作為納稅守信企業開辟了新的融資渠道,促進企業融資可獲得性。自2015年8月至2016年9月,全國銀行業累計向10.5萬戶企業(其中小微企業9.1萬戶)發放貸款共19.2萬筆。2016年9月末全國銀稅合作貸款余額3742.9億元,其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1977.6億元。

創新發展:深化“銀稅互動”新內涵

引入“征信互認”,搭建“線上”平臺,創新信貸產品,拓展合作領域,風險補償、政策支持護航……一系列創新舉措讓“銀稅”互動豐富起來。截至2016年10月末,全國省級層面銀稅合作聯席會議制度已全部建立,實現了全覆蓋。

為有效挖掘銀稅合作深度,稅務總局先后與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簽訂合作框架協議,在“銀稅互動”基礎上,引入“征信互認”機制,約定銀稅雙方在各自的信用評價體系中引入對方的信用評價結果,以更好地發揮專業互補優勢,實現信用共治、以信換貸、以貸扶微。

河北、內蒙古、江蘇、江西等地在確保數據客觀、安全的前提下,運用信息化手段,打造“互聯網+稅務+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將“銀稅互動”由線下搬到線上,提供線上申辦、審批的“一站式”在線融資辦理服務,讓納稅人足不出戶即可實現融資到賬。

遼寧、重慶、江蘇等地利用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多、覆蓋面廣的特點,建立“銀稅服務站”,委托銀行代開發票,為納稅人提供自助辦稅服務,在便利納稅人獲得信用貸款、降低融資成本的同時,依托銀行資源延伸稅收征管和服務的觸角,推動銀稅合作向多領域、深層次發展。

海南、安徽、山東等地積極協調當地政府部門,引入風險分擔補償機制和政府貼息獎勵,實現“銀稅互動”的擴容增效。

截至2016年9月末,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已推出銀稅合作產品近900個,支持誠信納稅小微企業6.18萬戶,僅產品項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達1089.31億元,比年初增加458.89億元,增幅73.77%。

以誠相“貸”:創造“銀稅互動”新效應

“銀稅互動”是稅務機關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信息共享、資源互通”,共同為誠信納稅人提供優質納稅服務和金融服務的創新舉措,架起了納稅人、銀行、稅務部門之間合作共贏的橋梁,實現了“企業有發展、銀行有效率、納稅更誠信”的良性互動。

——緩解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銀稅互動”幫助納稅守信企業特別是處于成長期的小微企業,開辟了新的融資渠道,在解決因無法提供足額抵押的融資難問題的同時,也減少了企業民間融資額度、擔保費用等等,有效降低了企業融資成本。

——提升了金融機構信貸服務水平。企業納稅信用信息的共享,為金融機構目標營銷、授信審批、貸后管理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有助于銀行對接優質客戶群實現精準營銷;為納稅守信企業提供更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夯實了客戶基礎;通過不斷調整信貸機構和客戶結構,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

——促進了企業依法誠信納稅。“銀稅互動”彰顯了誠信納稅的激勵引領作用,影響和帶動了更多的企業依法誠信納稅。從2015年度全國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分布看,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戶數比上年增加7.5%,占全部符合評價條件納稅人的比例由2014年度的7.6%提升至7.9%,絕對數量和相對比例均穩中有升,守信激勵對誠信納稅的促進作用日益顯現。

據了解,下一步稅務總局和銀監會將進一步加強合作和指導,不斷拓展“銀稅互動”受惠群體、提升運行效能、加強交流宣傳,努力把“銀稅互動”打造成為“暖人心、送春風”的服務品牌,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營造更廣闊的誠信空間。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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