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申各高校要嚴格規范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

2017-02-19 10:32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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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關高校正在組織2017年藝術類專業測試。教育部重申,各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要求,加強考試安全,嚴格規范管理,加大監督力度,確保藝術類專業考試公平公正。針對藝術類專業考試組織過程中的關鍵環節,教育部強調,高校要切實做好7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嚴格選拔工作責任心強、專業水平高的相關專業領域的教師和專家參加命題、制訂評分標準、測試評價及監督管理等考評工作。

二是要加強對考評人員崗前教育培訓,針對當前考試安全保密的新形勢、新特點以及招生考試的特殊性,開展規范化、專業化的全員業務培訓,強化職業道德和法紀警示教育,增強安全保密意識和遵紀守法意識。

三是要與考評人員簽訂利益關系者回避責任書,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系、指導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考評人員須在考前主動報告并申請回避,一經發現瞞報情況者將取消考評人員資格,所評考生成績無效,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是要加強考評人員名單的安全保密,完善評判規則和考評人員組成結構,非筆試考試科目原則上應在考前現場抽簽隨機安排考評人員、考生和考場,不得安排考評人員跨專業評審;校考中校外考評人員所占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四分之一,多地設點組織校考應確保考試組織、評價工作的一致性。

五是要建立違規評委黑名單通報機制,一旦進入黑名單的考評人員,終身不得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六是高校領導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親屬報考本校的,須向學校報備,并實行回避。

七是嚴禁各招生院校、內設學院(系、部等)及教職工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應試培訓。

教育部強調,對藝術類專業考試中出現的違規行為,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零容忍,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對查實違規的考生、高校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從嚴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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