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順談港澳全國人大代表選舉辦法:擁護憲法、效忠國家是最基本要求

2017-03-09 18:3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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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查文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9日在兩會記者會上回答有關港澳全國人大代表選舉辦法的提問時指出,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擁護憲法、效忠國家應該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9日在北京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張榮順在答問時說,這次提交大會審議的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這兩個草案中,有關擁護憲法、效忠國家的規定,以前不是完全沒有。參選人都必須簽署一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聲明,從香港回歸以后,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就一直有這樣的規定。

張榮順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代表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肩負著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重要職責。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擁護憲法、效忠國家應該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

“我們能設想某一個國家國會的議員、公職人員不擁護他們國家的憲法、不效忠他們國家?這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他說。

張榮順說,這次產生辦法也規定,如果有一些人的言行確實證明其不擁護憲法、不效忠國家,或者有其他不符合代表資格的情形,在選舉過程中主席團有權把這些人從名單里拿下來。當選后如果有這樣的情形,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也可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終止其代表資格。

“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對代表資格問題有一套嚴格程序處理,不會出現隨意取消代表資格的情況。”張榮順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在處理時,一定會深入調查有關方面的情況,提出切實的證據證明這個人是已經不擁護憲法、不效忠國家,或者有其他喪失代表資格的情況。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報告還要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最后再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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