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部長:認真全面貫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

2017-03-13 13:17 來源: 文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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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部長雒樹剛在全國兩會“部長通道”指出:
認真全面貫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

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是近年來文化立法的一大突破。接下來如何切實保證其順利實施?3月12日上午,列席全國兩會的文化部部長雒樹剛在人民大會堂“部長通道”解答了媒體和社會廣泛關注的這一問題。

雒樹剛強調,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實行依法治國戰略在文化領域的重要實踐,也是文化領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質的一部基礎性法律,對于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義。文化部門要認真貫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認真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職責,并從堅持正確的方向、向群眾提供優質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落實好政府的責任、擴大社會參與度四個方面重點落實。

“貫徹此法,首先要堅持正確的方向。”雒樹剛說,文化是鑄造靈魂的工程,承擔著“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重要使命。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明確規定,要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我們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生動、活潑地體現到公共文化服務之中,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幫助人們認識到什么是正確的、什么是錯誤的、什么是值得提倡的、什么是需要我們反對和抵制的。我們要大力提倡向上、向善的思想道德,提倡真善美,抵制假惡丑。公共文化服務的任務就是要弘揚優秀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

談到要向群眾提供優質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時,雒樹剛指出,如今,文化產品和服務存在著有數量、缺質量的問題,并已成為人民群眾反映較突出的問題。“一些文化產品和服務粗制濫造,甚至存在著低俗、媚俗、庸俗的問題,群眾十分反感。”雒樹剛表示,針對諸如此類的問題,文化部門要大力培育精品意識,培育文化精品,要為文化精品的創造、生產營造良好的環境。要多向人民群眾提供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多提供寓教于樂、能夠打動人心、群眾喜歡聽愿意看的文化產品和服務,也要多提供那些能夠使人的心靈受到洗禮,能夠讓人們發現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心靈之美的文化產品和服務。

關于落實好政府的責任,雒樹剛介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明確規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的職責,明確了政府要保障什么、保障多少、怎樣保障這一系列的責任。總的來說,政府的責任就是要保基本、保均等。保基本,就是要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保均等,就是要保證人們均等地享有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務。“所以,文化部門要認真落實好法律賦予我們的職責,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讀書看報的基本文化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聽廣播、看電視的基本文化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能夠通過我們的公共文化設施參與文化活動的基本文化權益,保障人民群眾進到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進行藝術鑒賞的文化權益。”

對于擴大社會參與度,雒樹剛指出,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明確規定,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對于公共文化服務,政府要起主導作用,但是政府的主導并不意味著政府包辦。公共文化服務要為大家,同時公共文化服務要大家辦。要變政府的“獨唱”,為政府和社會的“合唱”。要切實落實人民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的主體地位,即要在公共文化設施利用上廣泛推廣理事會制度,讓社會各界參與公共文化機構決策、管理、運營、監督各個環節。在公共文化服務的內容提供上,要把政府送文化和群眾要文化結合起來,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把政府“送菜”與群眾“點菜”結合起來。“只有讓群眾‘點菜’,公共文化服務才能提高效率,才能增強時效性。只有讓群眾‘點菜’,群眾才能給公共文化服務點贊。”雒樹剛說。(記者 薛帥)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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