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開展七項整治行動優化營商環境

2017-03-22 09:41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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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開展七項整治行動優化營商環境
重點圍繞政府侵占企業財產、違規增加企業負擔等問題

3月21日,記者從省軟環境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根據日前印發的《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年實施方案》,今年我省把優化營商環境情況納入審計監督內容,重點圍繞“政府侵占企業財產行為、違規增加企業負擔行為”等問題開展七項專項整治行動。

為降低企業制度交易成本,我省將加強制度創新,全面提高涉企審批、準入、許可、注冊、報稅、社保、檢驗、信貸、信用等服務效率和質量。凡是與國家法律法規不一致的規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廢止;凡是沒有法定依據的審批、審查、投資限制、資格認證、中介服務、行政收費一律取締。重點整治下放權力不到位、多頭審批、政務公開不落實、監管制約不力、政務服務實效差、權力尋租等問題。

在建設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方面,我省將全面清理對中小企業不公平或歧視性的地方規章、政策和操作規程等,保障各種規模企業公平參與競爭。整治招商引資和市場準入方面的問題。凡是阻礙民營經濟發展的準入門檻一律破除;凡是限制民營企業、外地企業進入本地市場的各種壁壘一律拆除;凡是政府作出的承諾必須按期兌現;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妥善處理政府承諾歷史遺留問題。重點整治政府不講誠信、工業園區政策落實不到位、沒有正確執行特許經營領域“非禁即入”政策、項目投資和政府采購不規范等。整治違規增加企業負擔行為,重點是違反國家收費清單制度、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繳納會費和評比達標、要求企業接受有償宣傳、強制企業購買指定商品和服務、向企業索要產品或者強制低價購買產品、向企業攤派及強制企業捐贈等。

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是發展的重要保障。我省將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及《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依法保障企業產權,著力解決法院判決執行難等問題。整治政府侵占企業財產行為,重點是政府部門濫用職權違法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產、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借用企業資金、占用應當退還企業的稅費和資金、拖欠企業工程款等。

此外,還將重點整治執法環境的問題,凡是對企業進行的執法檢查,必須制定計劃、經過批準、公開公告,不準隨意處罰。重點是整治執法人員公仆意識差、違反法定程序、自由裁量權隨意性大、不作為與亂作為、濫用職權、以罰代管、吃拿卡要等。整治特定行業服務不規范行為,重點是供電、供水、供熱、供氣、通信、消防、公安、城管、衛生防疫等部門的服務質量、收費及相關規定不透明和設定霸王條款等。整治小微企業融資難和融資貴問題。重點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相關規定,對小微企業貸款實行的抽貸、斷貸行為,收取貸款手續費過高,額外收取附加費用等行為。(記者 趙英明)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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