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加強銀行股東準入和行為監管

2017-04-12 15: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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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記者 李延霞)針對目前我國銀行業的實際風險狀況,中國銀監會12日發文要求補充完善股東管理、交叉金融產品、理財業務等監管制度,強調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的準入審核和行為監管,從源頭遏制風險。

《關于切實彌補監管短板 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稱,要研究制定統一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管理規則,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資格、參控股機構數量等監管要求。要穿透識別實際控制人、最終受益所有權人,并審查其資質;加強關聯關系審查,防止通過委托他人代持股權、關聯方與一致行動人聯合持股等方式規避股東資格審查的行為。

股東行為監管方面,通知要求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權轉讓行為,將通過一二級市場、境內外市場開展的股權轉讓統一納入審查范圍;從嚴監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行為,嚴禁不正當干預經營決策,嚴禁通過關聯交易獲取不正當利益。同時要求加強股權管理,強化對股東授信的風險審查,防止套取銀行資金。

通知表示,要提升非現場監管能力,增強現場檢查針對性,重點加大對同業、投資、理財等業務的監管力度,切實防止監管套利。監管處罰方面,通知要求實行糾罰并重、罰沒并舉、機構人員“雙罰”,公示公開處罰結果,增強監管威懾力。

近年來,隨著金融市場發展,銀行業務結構和風險特征出現了新變化,銀行業監管制度和實踐中存在的一些缺陷不斷暴露。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針對監管部門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面臨的關鍵問題、薄弱環節和突出風險提出具體要求,旨在提高監管質效,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規范經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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