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方正證券信息披露違法等4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

2017-05-05 20:46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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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證監會對方正證券信息披露違法等4宗案件集中進行了聽證、復核,案件主要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大股東等未依法披露關聯關系、關聯交易、重大協議等,案件涉案主體多、鏈條長、手法隱蔽、持續時間久,4宗案件共涉及49個主體,其中,法人主體10個,自然人主體39個,罰款金額共計1,113萬元。

其中,中國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高科)等信息披露違法案中,中國高科2012年年報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累計5,343.38萬元,占中國高科2011年末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資產(7.47億元)的7.15%,且該筆關聯交易對中國高科凈利潤造成重大影響。

方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方正科技)等信息披露違法案中,方正科技長期未如實披露關聯交易且公司主要銷售業務通過該關聯交易發生。2004年至2015年6月,方正科技及并表子公司同各經銷商之間發生關聯交易占上一年度經審計凈資產比例達17.30%至325.87%。此外,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方正集團)、武漢國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未按規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未將二者構成一致行動人的事實告知方正科技。

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方正證券)等信息披露違法案中,方正證券自IPO開始并延續多年未如實披露控股股東與其他股東的關聯關系,違法情節嚴重。此外,方正集團還隱瞞其股東簽署的對方正集團股權結構及控制關系產生重大影響的協議,未配合方正證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北大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北大醫藥)等信息披露違法案中,北大醫藥未按規定披露北大資源控股有限公司與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簽訂《股權代持協議書》,占北大醫藥總股本的6.71%。

本次處罰全面覆蓋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等各類主體,全面覆蓋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系、關聯交易以及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股份發生較大變化未披露等多種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證監會對涉案的4家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分別給予頂格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余麗、周伯勤、李友、方中華、李國軍等分別給予頂格30萬元罰款,對李友、余麗同時涉及多案的情形從重處罰,分別給予二人終身及10年市場禁入。

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的基石,其信息披露質量直接關乎市場信心與投資價值,對于資本市場健康持續發展至關重要。證監會將始終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的監管理念,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上市公司監管原則,強化市場主體信息披露法律責任,對各類信息披露違法行為零容忍,依法嚴肅懲治信息披露不實行為,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徹底清除害群之馬,切實維護市場“三公”秩序,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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