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臺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

2017-06-06 18: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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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重慶6月6日電(記者 張翅)重慶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對政府性債務風險的應急處置做出包括分類、認定、追責、處置在內的系統安排,切實防范財政金融風險。

預案以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底線,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為底線,適用于市級和區縣已經或者可能無法按期支付政府債務本息,或者無力履行或有債務法定代償責任,容易引發財政金融風險,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應對的事件。

在執行層面,預案要求建立分層負責機制,市政府對全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負總責,區縣屬地管理。跨區縣處置由區縣協商辦理。涉及市外的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由市政府或有關區縣牽頭辦理。按照風險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等情況,將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劃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等級。

以Ⅳ級債務風險事件為例,當單個區縣本級償還政府債務本息實質性違約,或者因債務原因無法保障基本民生和政府運轉、造成群體性事件,只要一項指標異常,就確定為Ⅳ級債務風險事件。

建立分類處置機制,對政府債券,政府承擔全部償還責任。對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債務人協商一致,可以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分類處理,保障債權人、債務人合法權益;對存量或有債務,依法不屬于政府債務,涉及政府及其部門出具無效擔保合同的,政府及其部門僅依法承擔適當民事賠償責任;涉及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地方政府視情況實施救助,但保留對債務人的追償權。

建立責任追究機制,違法違規責任具體包括政府債務余額超過經批準的政府債務限額、政府及其部門在預算之外違法違規舉借債務等13種行為。一旦風險事件發生后,將適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行政問責。

預案還提出,區縣年度一般債務付息支出超過本地區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的,或者專項債務付息支出超過當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0%的,必須啟動財政重整計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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