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環保公安聯合開展“清水藍天”專項執法行動

2017-06-09 09:05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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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信訪件整改落實
環保公安聯合開展“清水藍天”專項執法行動

為抓好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我省環境問題的整改落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堅決守住“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壞”的環境責任底線,省環保廳、省公安廳日前下發通知,決定即日起至11月中旬,在全省聯合開展2017年“清水藍天”環保專項執法行動。

根據通知,省環保廳、省公安廳聯合成立專項執法行動領導小組,采取全面排查和督導督辦同步、交叉的方式,全面梳理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的信訪案件和區域突出環境問題,對查處和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同時,結合日常巡查、群眾舉報、水質監測等信息,對轄區內環境問題突出、惡意違法排污、屢查屢犯、查而不絕的小作坊、生產窩點、違規工礦企業、違法排放垃圾滲濾液企業等進行全面排查,查清其地理位置及基本違法事實,規范取證,分類造冊,依法查處。

專項執法行動重點包括: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的信訪案件中整改不到位、取締關閉后死灰復燃、群眾重復投訴等方面的環境問題;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放射性廢物、傳染病病原體、有毒物質等污染物,污染源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涉嫌環境污染犯罪行為;通過暗管、滲井、滲坑、裂隙等偷排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違法排污等適用行政拘留有關規定的環境違法行為;超標排放污染物、非法傾倒工業廢渣等環境違法問題。

據了解,省環保廳抽調省、市、縣(區)環保執法人員組成9個省級督導組,對“九市一區”專項執法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的環境問題,對照地方反饋的查處和整改情況,進行現場抽查核實,查清、查細、查實相關環境問題是否整改到位。對抽查發現的環境問題查處不力、整改不實、措施不當等問題將公開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并提請地方政府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采樣監測、調查取證和筆錄制作。對適用行政拘留違法案件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公安、環保兩部門聯合開展現場勘察,針對大案要案,必要時成立聯合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次專項執法行動期間各地查處的重點環境違法犯罪案件有關情況將分別納入兩部門年度考核。省環保廳、省公安廳將聯合對在行動中密切配合、協同作戰、成效明顯的地方予以通報表揚;對在行動中查處不力的地方予以通報批評。(記者 潘園園 通訊員 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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