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通報今年專項執法行動第二批案件查辦進展

2017-08-06 13:43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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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證監會啟動調查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第二批共16起案件,堅決打擊惡性操縱市場行為。工作開展以來,稽查部門集中力量、周密組織,深入調查。目前,已有9起案件進入審理程序,相關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根據調查掌握的情況,這批案件涉及的操縱行為集中表現為:一是行為人糾集違法團伙、籌集巨量資金、使用大量賬戶輪番炒作“次新股”。例如,今年2月至3月期間,某企業及其實際控制人組建、控制一個分工明確的操盤團隊,通過多個資金中介籌集數十億資金,利用300多個證券賬戶,采用頻繁對倒成交、盤中拉抬股價、快速封漲停等異常交易手法,連續炒作多只次新股,涉嫌操縱市場。二是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勾結私募機構涉嫌實施信息操縱。例如,某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與私募機構內外勾結,人為操控“增持股份”、“高送轉”等信息發布時間,雙方共同出資并由私募機構操作200多個證券賬戶,利用資金優勢,采用頻繁對倒成交、盤中拉抬股價、快速封漲停等異常交易手法,操縱股價。三是新三板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達到特定目的操縱本公司股價。例如,某新三板公司實際控制人為了順利減持股份、大額套現,專門組織操盤團隊,通過資管計劃、“空殼”公司和他人證券賬戶,采用連續買賣、自買自賣等異常交易手法,制造該公司股份交投活躍假象,吸引做市商和投資者參與交易,借機減持股份。

近年來,操縱市場呈現新的違法特征:一是操縱主體“團伙化”,機構主體涉案增多。行為人依托固定群體、組織巨額資金、進行內部分工,有組織地實施操縱市場。二是在傳統資金優勢、持倉優勢基礎上,濫用信息優勢操縱股價問題突出。三是多種手法交織并用,短時間輪番炒作多只股票,容易引發負面效仿,市場影響十分惡劣。

操縱市場行為誤導和欺騙投資者,破壞定價功能,歷來是證監會稽查執法的重點。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以專項行動為抓手,持續保持對操縱市場行為的打擊力度,抓緊推進第二批案件辦理,對違法主體依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相關個案的進一步查處情況,證監會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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