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召開局務會審議普法責任制
實施意見和法律顧問工作辦法

2017-09-12 14:45 來源: 質檢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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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質檢總局局長支樹平主持召開局務會議,審議《質檢總局關于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和《質檢總局法律顧問工作辦法》。質檢總局在京領導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黨中央、國務院把普法作為推進法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強調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關鍵舉措,標志著普法工作的轉型升級,對于明確國家機關普法職責任務和具體要求,對提高執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具有深遠的意義。會議要求,要切實履行普法的職責,務必認識到普法是國家機關的應盡義務、份內職責,既履行好質檢法律法規執行主體的責任,也擔負起法治宣傳教育主體的責任。要形成普法的合力,使普法工作由法制部門的“獨唱”,變成各部門的“合唱”。要增強普法的實效,充分發揮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學用結合普治并舉,堅持系統內普法和社會普法并重,切實抓好實時普法、精準普法,把普法教育貫穿于執法的全過程,在執法中普法,在普法中進步,讓機關干部和人民群眾更好地理解法律規定,更自覺執行法律規定,在實踐中更好地培養法治觀念,弘揚法治精神。

會議指出,“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的明確要求。質檢總局作為重要的執法部門,有必要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由法律人士提供專業法律意見,進一步提高決策的法制化水平。會議要求,要從全面推進法治質檢建設,促進依法行政的高度,深刻把握新形勢下做好總局法律顧問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務。要進一步健全機制,增加法律顧問選聘和評估的規范化和透明化。要進一步健全隊伍,盡快建立健全以總局法制部門工作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要進一步發揮作用,擴大法律顧問參與總局法律事務的范圍,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決策和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總結和完善總局法律顧問工作,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質檢建設提供保障。

國家認監委、標準委,質檢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參加會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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