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17-11-21 17:52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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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關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17年第189號)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特殊膳食食品、蔬菜制品、豆制品、調味品、飲料和速凍食品等6類食品50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93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特殊膳食食品100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蔬菜制品116批次,豆制品23批次,調味品135批次,飲料103批次,速凍食品23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哈爾濱市道里區愛特孕嬰用品商店美晨店銷售的標稱無錫市宏天瑞貿易有限公司(原產國:葡萄牙)經銷的樂林恩混合水果牛奶米粉,維生素B1檢出值為18μg/100kJ,比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不低于0.04mg/100kJ)低55.0%。初檢機構為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復檢機構為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哈爾濱市道里區愛特孕嬰用品商店美晨店銷售的標稱無錫市宏天瑞貿易有限公司(原產國:葡萄牙)經銷的樂林恩小麥牛奶米粉,鈉檢出值為5.98mg/100kJ,比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不低于16mg/100kJ)低62.6%。初檢機構為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復檢機構為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哈爾濱市道里區愛特孕嬰用品商店美晨店銷售的標稱北京臺宏康國際商貿有限公司(原產地:臺灣)代理臺灣鈺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哺食小鋪胚芽米米精粉,生物素未檢出,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不低于0.2μg/100kJ)。初檢機構為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哈爾濱市道里區愛特孕嬰用品商店美晨店銷售的標稱北京臺宏康國際商貿有限公司(原產地:臺灣)代理臺灣鈺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哺食小鋪谷蔬唱米精粉,生物素未檢出,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不低于0.35μg/100kJ)。初檢機構為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哈爾濱市南崗區萬達貫日漂亮寶貝母嬰用品超市銷售的標稱深圳帝祥商貿有限公司(原產地:臺灣)代理臺灣帝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愛的營養大師原味營養胚芽米精華,鈉檢出值為0.73mg/100kJ,比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不低于2.1mg/100kJ)低65.2%。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六)京東自營(經營者為北京京東世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網站)銷售的標稱江西省每伴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肉番茄營養米粉,葉酸檢出值為0.93μg/100kJ,比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不低于4μg/100kJ)低76.8%。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七)京東星娃母嬰專營店(經營者為杭州星娃貿易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網站)銷售的標稱江西銘雅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益生元鈣鐵鋅有機米粉,鈉檢出值為0.62mg/100kJ,比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不低于1.8mg/100kJ)低65.6%。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通報相關省份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北京、江蘇、江西、廣東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進口商、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北京、黑龍江、浙江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流通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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