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關于2012、2013年度國家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基地建設成效國家級考評結果的通報

2017-12-25 10:53 來源: 林業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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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關于2012、2013年度
國家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基地建設成效
國家級考評結果的通報
辦造字〔2017〕2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各計劃單列市林業局:

為加強和規范國家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管理,準確掌握全國示范基地建設成效,近期,我局對相關省(區、市)開展了2012、2013年度示范基地建設成效國家級考評。現將考評結果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2年國家下達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建設任務13.32萬畝(其中,新造10.62萬畝,改培2.7萬畝),中央預算內資金6250萬元,建設示范基地93個。2013年國家下達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建設任務13.22萬畝(其中,新造12.12萬畝,改培1.1萬畝),中央預算內資金6000萬元,建設示范基地102個。本次成效考評抽取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北、廣東、重慶、甘肅等7省(市),共抽查28個示范基地,64個小班,面積1.62萬畝。

二、考評結果

2012年7省(市)示范基地建設績效評價平均分為81.7分,其中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平均分為6.6分,示范基地建設平均分為75.1分,整體考核評價為“良好”。7省(市),考評結果為“優秀”的有廣東省;為“良好”的有黑龍江、山東、河南、甘肅等4省;為“一般”的有重慶、湖北等2省(市)。

2013年7省(市)示范基地建設績效評價平均分為83.2分,其中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平均分為6.4分,示范基地建設平均分為76.8分,整體考核評價為“良好”。7省(市),考評結果為“優秀”的有廣東省;為“良好”的有黑龍江、湖北、重慶、河南等4省(市);為“一般”的有山東、甘肅等2省。

三、主要問題

(一)責任意識淡薄,指導監管有待加強。部分省、市、縣對珍貴樹種培育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統籌謀劃本地區珍貴樹種發展思路缺少前瞻性,政策執行不到位;作業設計審批、上報時效性、規范性有待加強;對示范基地建設指導監管缺乏針對性;政策扶持力度弱、資金投入少,多元化參與投入的機制尚未完全建立。

(二)建設水平偏低,質量成效亟需提升。有的林場外業調查走過場,作業設計有一定隨意性,造林地類、方式、樹種存在與實際脫節現象;個別林場使用種苗質量低、栽植技術不過關、管護能力亟待提高、補植補造不及時,成活率和保存率未達到要求。有的林場采取場外造林、合作造林的方式建設示范基地,對場外示范基地建設監管仍需加強。有的林場缺乏規范、標準的作業道、排灌系統等,基礎設施配套有待完善。

(三)科技支撐乏力,成果推廣應用滯后。部分林場未開展珍貴樹種生理、生態等方面觀測記錄,與科研院所建立良種繁育馴化、栽培示范等方面的合作機制還需深化,相關管理和技術人員交流培訓次數不多,缺少強有力技術團隊支撐;新模式、新品種、新技術的總結、應用、推廣有待加強;示范基地良種壯苗選育和使用率低,標準化技術體系仍需進一步完善。

(四)示范效應不夠,布局還需科學統籌。有的省(市)建設單位和地塊選擇沒有經過科學論證,將示范基地安排在規模較小、技術力量薄弱、管理水平較低的林場,建設成效、社會影響和輻射帶動等示范效應未能有效激發;有的林場將示范基地建在立地條件差、地理位置偏遠的區域,造林地塊分散破碎,優良品種和實用技術難以展示;有的林場未設置宣傳牌或設置標牌不醒目,宣傳展示作用未充分發揮。

各地要高度重視本次考評發現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整改到位。要嚴格按照《國家珍貴樹種培育示范建設成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林造發〔2013〕72號)開展示范基地建設,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要因地制宜、規范管理,多措并舉、強化保障,確保示范基地建設取得實效,輻射帶動全國珍貴樹種培育健康發展。

特此通報。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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