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明年起環渤海水域船舶排放將受控制

2017-12-27 12:20 來源: 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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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12月26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2018年1月1日起,我省煙臺、濰坊、東營、濱州等環渤海相關水域內的港口將開始執行船舶排放控制區的有關標準和要求。屆時,船舶在排放控制區內靠岸停泊期間應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自2019年1月1日起,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后,必須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預計此舉將對我省船舶大氣污染物的管控產生積極影響。

船舶排放的廢氣造成的大氣污染已越來越引起廣泛關注,我國率先在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京津冀)水域對船舶產生的大氣污染物實施更加嚴格的管控措施。其中,環渤海(京津冀)船舶排放控制區包括的海域邊界為大連丹東大陸岸線交界點與煙臺威海大陸岸線交界點連線以內的海域,內河水域范圍包括13個城市行政管轄區域內的內河通航水域,涉及我省煙臺、濰坊、東營、濱州4市。山東海事局危管防污處副處長李瑋介紹,根據前期已經實施的長三角、珠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的環境監測數據看,成效十分明顯。

據介紹,在排放控制區作業的船舶可采取連接岸電、使用清潔能源、尾氣后處理等與排放控制要求等效的替代措施。屆時,海事管理部門將對到港船舶低硫油使用情況實施檢查,開展船舶替代措施的有效性核查,并聯合有關部門對船舶供油單位實施監管。

記者了解到,今年1-11月,我省海上交通運輸呈現穩定增長態勢,船舶進出港59.1萬艘次,同比增長4.1%,船舶裝卸貨物10.4億噸,同比增長10.7%,經過山東沿海的過路船舶超過百萬艘次。(記者 趙小菊 于新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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