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第三環保督察組向酒泉市反饋督察意見

2018-01-10 10:45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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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甘肅省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召開會議,向酒泉市委、市政府反饋督察意見。

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甘肅省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酒泉市開展了環境保護進駐督察。督察認為,酒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督察期間共立案處罰企業12家,責令整改58家,停產10家,查封扣押3家,關閉取締3家,行政處罰約138萬元,刑事拘留1人,約談16人,問責13人。

督察同時指出,酒泉市生態環境脆弱敏感,發展不足與保護不夠的問題并存。2017年酒泉市核準備案項目812個,僅有21個項目編制審批了水資源論證報告,發改、工信部門對水資源管理紅線指標的約束作用未充分體現;違規審批自然保護區礦產資源開發和土地利用手續,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項目清退不及時;環境保護職能部門不健全,執法監管能力偏弱。局部生態環境和自然保護區環境問題突出,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率和礦區損毀土地復墾率低于規劃目標,3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范圍存在與其他自然保護區域交叉重疊的情況,酒泉市部分地區對林、草地屬性界定不一,“一地多證”問題較為突出。考核斷面水質要實現穩定達標并持續改善水質的目標任務仍很艱巨,再生水利用措施不到位,畜禽養殖禁養區內規模化養殖場關閉、搬遷工作緩慢,工業園區開展環境影響跟蹤評價、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進展滯后,部分企業環境保護法律意識淡薄,未批先建、“三同時”制度不落實、規避監管偷排漏排等惡意環境違法行為依然存在。近年來省級督導檢查交辦的礦點遺留尾渣和堆浸渣處理、污染土壤修復治理、礦區生態破壞等問題尚未全部整改到位,實施生態破壞違法犯罪行為的企業未追究刑事責任。

督察要求,酒泉市黨委和政府要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督察強調,酒泉市委、市政府應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記者 文潔)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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