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危化企業將全部遷出城鎮人口密集區

2018-01-21 12:17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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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人口密集區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像一顆定時炸彈,時時威脅著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前不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的實施意見》明確,我省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今年年底全面啟動,不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必須就地改造達標、搬遷進入規范工業(化工)園區或關閉退出。

《意見》明確,我省危化企業搬遷改造工作將分兩步完成,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2018年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業和特大型企業2020年底前全部啟動搬遷改造,2025年9月底前完成。對安全和環境風險較低、經評估通過改造能達到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企業,可實施就地改造;對安全和環境風險突出、經評估通過就地改造仍不能達到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企業,實施異地遷建;對企業不愿異地遷建的,限期關閉退出。嚴禁新布局鉻鹽生產廠點,嚴格控制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等過剩行業新增產能,對符合政策要求的先進工藝改造提升項目應實行等量或減量置換。新建化工項目全部進入工業(化工)園區,嚴禁搬遷改造企業在原址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鼓勵石化化工企業搬遷入園,逐步提高石化化工企業入園率。

《意見》要求,我省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下達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時,要根據搬遷改造實施方案確定的規模和時序,向搬遷改造企業承接地適當傾斜。同時要嚴格執行工業用地最低出讓價標準,探索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和租賃制度。新設立的規劃有化工園區的工業園區要優先保障搬遷改造企業的土地需求。搬遷改造企業用地數量較大、現有工業(化工)園區確實難以承接,但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承接園區具備擴區擴容條件的,可按照相關規定和法定程序,適當擴大承接園區規模,以滿足搬遷改造需求。(記者 盧吉平 杜雪琴)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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