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啟動“規范林業執法行為 提升林業執法能力”專項行動

2018-01-29 11:02 來源: 林業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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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國家林業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國家林業局局長張建龍宣布啟動“規范林業執法行為 提升林業執法能力”專項行動。

會議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張雪樵以《新時代的公益訴訟》為題作專題講座。張雪樵從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重大意義、公益訴訟制度的立法解讀、涉林公益訴訟案件相關問題分析、協同配合共同推進公益保護四個方面,對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及其特點作了詳細解讀,深入分析了行政公益訴訟試點中反映出的林業行政執法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林業部門應對行政公益訴訟時需要把握的關鍵環節,對各級林業部門有效應對行政公益訴訟、全面加強林業法治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張建龍說,加強林業法治建設,提升依法治林水平,關系國家生態安全和人民生態福祉。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林業部門認真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深入開展林業立法、執法和普法工作,林業法治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為林業改革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但是從林業行政執法的實踐看,仍然存在法治意識、法治思維不強,依法行政能力不足;執法不到位,不作為、亂作為現象時有發生;缺乏有效司法溝通協調機制,一些法律制度執行難等突出問題。

張建龍指出,黨的十九大把全面依法治國確立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明確指出實行最嚴格的生態保護法律制度,堅決制止和懲處破壞自然生態的行為。各級林業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認真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的各項要求,深入查找問題和不足,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升林業法治水平,為新時代林業現代化建設提供法治支撐和保障。

張建龍強調,啟動“規范林業執法行為 提升林業執法能力”專項行動,目的就是要按照“深入查找、標本兼治,積極應對、健全機制”的原則,對林業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特別是涉林公益訴訟案件中反映出的問題進行一次全面徹底梳理,分析深層次原因,及時發現和解決林業行政管理和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最終推動林業立法、普法、守法全面均衡發展。要通過專項行動,進一步強化林業部門法治意識,解決各級林業部門在行政管理和執法中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健全各級林業部門辦理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制度,建立和完善與司法機關之間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實現以執法促立法、全面提升林業法治水平的目標。

張建龍要求,各級林業部門要舉全局之力,多措并舉,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風和干勁狠抓落實,確保專項行動順利開展。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著力提升依法治林水平。要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要周密部署,分步實施,不斷推動專項行動向縱深開展。要深入排查,認真整改,做到查找問題精準,整改措施有力。要完善機制,形成合力,綜合運用行政、刑事、民事等手段,建立林業與司法機關的溝通協調機制。要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共同推進林業執法水平再上新的臺階。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永利、劉東生、李樹銘,局黨組成員譚光明,總經濟師張鴻文,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專職副總指揮馬廣仁等出席會議。

據了解,此次專項行動共分為三個階段:一是摸底排查階段(2-4月),主要對2015年以來本地區發生的林業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涉林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進行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二是提出對策階段(5-6月),要對自查梳理出的各種問題,進行分級歸類整理分析,并提出整改的意見建議。三是落實整改階段(7-9月),要在自查梳理、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礎上,進行全面整改。(記者 焦玉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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