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1月滬港深基金提交申報數量等答問

2018-02-02 19:24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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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發布兩項內容,一是證監會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二是證監會確定鐵礦石期貨為境內特定品種,最后回答了記者有關滬港深基金的提問。

問:今年1月滬港深基金提交申報的數量是否出現顯著減少?1月,證監會新發基金批復中帶有滬港深、滬股通字樣的基金數量下降比較明顯,請問監管層近期是否傾向于放慢這類基金的審批速度,放慢速度是出于何種考慮?

答:在公募基金產品注冊制下,基金產品申報的數量及類型由基金管理人自主決定,我會定期將產品受理及審核情況在證監會官網公示。在市場化的產品申報機制下,出現基金產品申報數量略有波動、每月不均等情況均較常見。

前期,針對部分基金名稱帶有“港股”字樣的公募基金產品并未實際投資港股等情況,我會制定《通過港股通機制參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冊審核指引》,進一步明確了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的投資比例、人員配備等要求。基金管理人選擇將80%以上非現金基金資產投資于港股的,應當在基金名稱中列明“港股”字樣;80%以下的非現金基金資產投資港股的,基金名稱不得顯示“港股”字樣,因此,從產品受理及審核情況來看,基金名稱帶有“港股”字樣的基金產品受理數量有所下降,目前相關產品的注冊工作正在穩妥有序推進。部分基金名稱帶有“港股”字樣的基金產品,因基金管理人募集申請材料尚未修改完畢等原因,還處于在審階段。后續我會將繼續依法推進相關產品的審核注冊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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