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IPO被否企業3年后才可籌劃重組上市

2018-02-24 16: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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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記者 劉慧)證監會最新信息顯示,證監會將對標的資產曾申報IPO被否決的重組項目加強監管,企業在IPO被否決后至少應運行3年才可籌劃重組上市。

與此同時,對于不構成重組上市的其他交易,證監會將加強信息披露監管,重點關注IPO被否的具體原因及整改情況、相關財務數據及經營情況與IPO申報時相比是否發生重大變動及原因等情況。證監會將統籌滬深證券交易所、證監局,通過問詢、實地核查等措施,加強監管,切實促進上市公司質量提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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