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
運行的意見》

2018-03-23 17:0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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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23日電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強調,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切實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為目標,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籌協調、改革創新,預防為先、防處并舉,屬地管理、綜合治理”的基本原則,完善體制機制,健全法規標準,創新管理制度,強化技術支撐,夯實安全基礎,提升服務品質,增強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防范治理能力。

《意見》明確,要從六個方面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一是構建綜合治理體系。健全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的管理體制機制,明確交通運輸、住建等有關部門以及各級人民政府、運營單位的安全運行職責,形成工作合力。根據實際需要及時制修訂城市軌道交通法規規章和標準體系。二是有序統籌規劃建設運營。將安全和服務要求貫穿于規劃、建設、運營全過程,準確把握城市軌道交通發展規模和發展速度,合理確定制式和建設時序,量力而行、有序發展。三是加強運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第三方評估制度。制定城市軌道交通關鍵設施設備運營準入技術條件,建立運行質量公開和追溯機制。完善列車駕駛員職業準入制度,建立從業人員服務質量不良記錄名單制度。四是強化公共安全防范。運營單位要制定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相關經費投入。鼓勵推廣應用智能、快速的安檢新技術、新產品,逐步建立與城市軌道交通客流特點相適應的安檢新模式。加強社會共建共治,構建多方參與的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協同防范體系。五是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城市軌道交通所在地城市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將城市軌道交通納入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應急培訓。強化現場處置應對,建立有關各方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的工作機制。六是完善保障措施。建立與運營安全和服務質量掛鉤的財政補貼機制,科學確定財政補貼額度。支持對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間實施土地綜合開發,以綜合開發收益支持運營和基礎設施建設。

《意見》提出,我國城市軌道交通運行態勢總體平穩,但近年來運營里程迅速增加、線網規模不斷擴大,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壓力日趨加大。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指導,強化督促檢查。城市軌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要進一步細化貫徹落實政策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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