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民委報送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2018-04-04 11:56 來源: 國家民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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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民委關于報送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中共中央、國務院: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中發〔2015〕36號)關于“建立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進展報告制度,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的要求,我們對我委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了總結和梳理。現將《國家民委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報上,請審閱。

國家民委
2018年3月29日

國家民委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2017年,國家民委黨組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為主線,不斷推進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進程,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認真組織推動《綱要》精神的貫徹落實

我委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重大決策部署,緊密結合自身職責,把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加強民族法治建設、推進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作為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來抓,確保《綱要》在民族工作領域得到全面落實。委黨組把法治成效作為衡量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委主任、黨組書記巴特爾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親自抓謀劃、抓落實,多次召開會議作出動員部署,要求委機關各部門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關于法治建設和民族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指導,圍繞國家民委職責,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我委有關部門按照年初確定的工作計劃和任務分工,注重責任落實,有序高效地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二、扎實完成“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實清查工作

2017年9月,在2016年對我委近年來印發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對照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職業資格改革、投資體制改革和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等改革決定,逐一對國家民委制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核查清理。經核查,我委現行有效的全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均符合“放管服”改革決策有關要求,未發現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

三、全面推進信息化建設和政務公開

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強化制度機制建設,加強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社會回應,增強民族工作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和影響力,進一步提高我委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我委把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作為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促進服務型機關建設的重要手段。2017年8月,按照《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要求,出臺了《國家民委政務公開實施辦法》,完善信息公開目錄,明確政務公開的相關內容。全年主動在門戶網站公開信息6132條,其中政務動態信息5168條,信息公開目錄信息更新108條,涵蓋工作動態、政策解讀、人事信息等多方面內容,廣泛接受各界監督。

二是妥善答復群眾來信來郵合法訴求。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程序,針對依申請公開事項,區分性質類別,完善受理、辦理和送達環節。妥善處理公眾遞交的郵件,積極完善群眾利益訴求受理辦理機制。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7件,均已作出答復。

三是重視規范性文件信息公開。定期統計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印發情況,提高非涉密規范性文件公開的時效性,2017年在門戶網站公開9件規范性文件。

四、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推動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我委扎實推進全國民委系統依法履職、依法行政,著力提升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水平。結合民族工作實際,不斷完善民委系統干部學法用法制度,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學好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以及與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推動學法經常化、制度化,切實提高自覺守法、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堅持集體討論決定,嚴格決策責任追究,認真落實合法性審查制度,推動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指導民委系統妥善處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切實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二是健全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程序。我委認真落實“開門立法”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法規、規章草案通過網絡、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程序,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廣泛凝聚共識。2017年1月和6月,《國家民委關于修訂<國家民委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和《民族統計工作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先后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系統、國家民委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廣泛聽取社會各方反饋意見。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為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不斷構建科學規范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2017年4月,國家民委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從規范性文件的界定、制定規范、備案和清理等四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各項制度,全年對我委11件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加大對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力度,建立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長效機制,根據規范性文件立改廢情況及時作出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四是繼續做好依法行政培訓。我委堅持把依法行政相關內容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2017年6月舉辦第12期全國民委系統依法行政專題研討班。來自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委以及部分自治州民委相關同志參加培訓。我委迄今已連續舉辦十二期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全國民委系統工作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治理民族事務的能力不斷提高。

五、推進重點領域立法工作

為完善民族法律法規體系,實現有法可依,我委加強重點領域政府立法,積極參與國家相關立法工作。一方面以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確保政令暢通為前提,以保障各民族平等權利和合法權益為主線,認真研究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答復工作,推動憲法關于民族方面的規定在國家法律法規中得到貫徹和體現,全年共辦理法律法規草案32件,均提出具體的反饋意見。另一方面,繼續加強對《城市民族工作條例》修訂稿的研究,做好修訂《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的前期立法調研工作。2017年研究出臺了兩部國家民委規章,為依法治理民族事務提供法治保障。

六、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為做好全國民委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我委制定了《全國民委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成立全國民委系統“七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國民委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規劃要求,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不斷強化憲法宣傳工作,在“12·4”憲法宣傳日當天,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維護憲法權威”為主題,廣泛開展系列法治宣傳活動,在委系統營造憲法宣傳氛圍;2017年開展兩次新任命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儀式,要求全體干部樹立憲法意識、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同時,利用新媒體、新科技,不斷探索創新普法形式,組織“紀念內蒙古自治區成立70周年——民族區域自治法暨內蒙古民族文獻專題展”,開展民族區域自治法宣傳;開展“喜迎十九大 共筑中國夢”民族法律知識有獎競答活動,189萬多人次參加競答活動,掀起學習民族法律知識的熱潮;精心制作拍攝兩部以依法保障民族團結為題材的微視頻,在多個視頻平臺上推送,瀏覽觀看人數超過1000萬人次。

七、推進法律顧問制度建設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中“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普遍設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要求,加快推進國家民委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學習借鑒相關部門的經驗和做法,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研究論證,積極探索符合我委職責和工作實際的法律顧問制度。目前,已完成法律顧問聘任工作,法律顧問在我委立法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不斷發揮,進一步提升了民族工作的科學化、專業化、法治化水平。

八、加強行政應訴工作

我委十分重視行政應訴工作,不斷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切實辦理好每一件行政復議案件,做到“定紛止爭,案結事了”。對其他涉法方面的信訪事務,及時研究答復,進一步規范信訪工作程序,暢通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和權益保障渠道,堅持通過法定途徑處理信訪投訴,納入法治解決渠道。

九、2018年工作計劃

法治政府建設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工作,2018年,我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結合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綱要》精神,推動民族工作領域法治化建設,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繼續推進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進程。按照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不斷完善民族法律法規體系,維護各族群眾合法權益,依法處理涉及民族因素案(事)件,完善政務公開,不斷提高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繼續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加強規章、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完善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決策機制,完善規章、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制定修改相關法規規章,推動法律顧問制度落實,保障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著力提高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穩妥推進民族工作領域各項法治建設任務的貫徹落實。三是繼續開展“七五”普法。結合實施《全國民委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細化年度任務分工,不斷創新普法形式和載體,從不同社會群體的特點和需求出發,常態化地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提升各族干部群眾法治意識。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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