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發布建筑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意見

2018-04-16 07:40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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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發布建筑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意見
各區可設建筑垃圾臨時回收設施

記者日前從市住建委獲悉,本市多部門共同起草、完善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工作的意見》,并從4月9日起正式實施。據悉,本市各區可因地制宜建設1至2個臨時性或半固定式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設施。

據統計,2017年度北京市建筑拆除5985萬平方米,產生建筑垃圾約3000萬噸,2018年還將實施4000萬平方米的建筑拆除,預計還將產生約2000萬噸建筑垃圾。《意見》提出,拆除類項目應當在拆除現場實施建筑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各區可因地制宜建設1至2個臨時性(或半固定式)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設施,待任務完成后拆除,相關部門將依法加快辦理手續;需要轉運或現場無法實施資源化綜合利用的,應按相關規定將建筑廢棄物運至有資質的消納場或固定式資源化處置工廠進行合理處置。無法實施資源化處置的,應按照“誰產生,誰負責”以及行業監管的原則,由產生單位妥善處置。

《意見》提出了資金支持與政策扶持兩大創新舉措:一是提出“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資金可用于支持各區違建拆除產生的建筑廢棄物資源化處置與綜合利用費用支出;二是提出資源化處置企業可按照相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建筑工程由誰拆除?如何確保資源化再生品得到妥善使用?《意見》從拆除、設計源頭給出了答案:在建筑拆除方面,《意見》要求拆除實施主體具備資源化處置利用能力,制定處置利用方案并落實,各區負責監管。(記者 曹政)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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