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對限制使用農藥實行專柜銷售、實名購買和溯源管理

2018-05-13 18: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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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5月13日電(記者 姜剛)記者13日從安徽省農委獲悉,該委近日出臺《安徽省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布局規劃》,對限制使用農藥實行專柜銷售、實名購買和溯源管理,增加綠色安全農產品供給。

根據安徽省制定的目標任務,重點圍繞國家確定實行定點經營的22種限制使用農藥,對限制使用農藥經營網點地理分布和數量進行科學布局,實行專柜銷售、實名購買和溯源管理,建立起規范化的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制度和追溯管理體系。實現銷售的限制使用農藥100%來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蹤、100%質量有保證。

在布局具體要求方面,安徽省植物保護總站站長黃秋云介紹,在蔬菜、果樹、茶葉、中草藥種植面積超過耕地面積50%的鄉(鎮)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不設立限制使用農藥經營點;耕地面積低于10萬畝的鄉(鎮)設定1個點,耕地面積超過10萬畝的鄉(鎮)可設2個點,超過20萬畝的鄉(鎮)可根據需要再增設1個點。

根據規劃,申請者申報限制使用農藥經營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農學、植保、農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教育培訓機構五十六學時以上的學習經歷,熟悉農藥管理規定,掌握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有熟悉限制使用農藥相關專業知識和病蟲害防治的專業技術人員,并有兩年以上從事農學、植保、農藥相關工作的經歷;有明顯標識的銷售專柜、倉儲場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設施、設備;有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識別設備和用于記載農藥購進、儲存、銷售等電子臺賬的計算機管理系統;限制使用農藥經營不得利用互聯網經營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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