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關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的情況

2018-06-23 12:23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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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國證監會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部署,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精神,嚴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中發〔2015〕36號,以下簡稱《綱要》)要求,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持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進新時代資本市場法治建設,取得了新的進步。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

1.依法高效履行行政許可職責,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全年共接收行政許可申請2669件,發出補正、受理等各類通知6319件。特別是在履行股票發行審核職責中,堅持質量第一和確保市場穩定運行,保持新股發行常態化,優化股票發行審核流程,提高審核效率。全年共審結IPO企業633家,共419家企業完成首發申購,融資2186億元;共266家上市公司實施再融資,融資8002億元。全年共核準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和再融資申請32件,支持境內企業在香港市場融資2165億港元。

2.強化監督檢查等日常監管,促進相關市場主體依法、規范運作。加強證券公司等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的日常監管,全年共對160余家機構或分支機構、110余名人員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對70余家機構、60余名人員采取自律懲戒措施。加大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全年共對21家律師事務所從事的47個IPO證券法律項目開展專項檢查,對9家律師事務所及13名律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對2家會計師事務所、3家資產評估機構及18名注冊會計師、14名資產評估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對54家咨詢機構及其分支機構、1名個人采取行政監管措施。

3.從嚴查處違法行為,加強監管執法力度。通過嚴格查辦各領域重大案件,形成強大執法威懾。全年新啟動案件調查478件,新增立案312件;辦結立案案件335件,同比增長43%。全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24件,罰沒款金額74.79億元,同比增長74.74%,市場禁入44人。部署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回頭看”行動,基本解決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違規問題。

4.加強一線自律監管,發揮行業自律組織職能。進一步理順行政監管和自律管理的關系,督促、指導交易所等市場行業自律組織,發揮貼近市場一線的優勢,加強其一線監管職能。滬深證券交易所大力開展“以監管會員為中心”的一線監管工作,包括證券交易所在內的市場行業自律組織全年共做出一線監管紀律處分決定300余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1.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發展需要。進一步健全符合我國國情的資本市場法制體系,扎實推進證券法修改、期貨法制定及公司法、刑法修改等具有資本市場“四梁八柱”性質的基礎法律立法工作,不斷完善資本市場頂層制度設計。進一步完善股份減持等市場交易制度、證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等一線監管制度、上市公司再融資等發行監管制度、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等資本市場規章規范性文件。全年共出臺規章13件、規范性文件27件,各系統單位出臺自律規則100余件。

2.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66號),取消期貨公司設立、收購、參股境外期貨類經營機構行政審批事項并做好后續銜接工作。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改、廢止證券期貨市場規章和規范性文件20件。

3.落實法制部門起草重要監管制度的要求,完善立法體制機制。貫徹《綱要》關于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由政府法制機構組織起草的要求,進一步發揮證監會法制工作部門的作用,集中專業力量組織修改、制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等多部重要監管規章、規則。

(三)推進行政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法治化

1.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加強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實行決策前論證、決策中回避、票決制以及責任制,確保決策出臺均嚴格履行程序。特別是將合法性審查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對擬提交主席辦公會議討論的相關議題,都需要先進行合法性審查。

2.嚴格落實《立法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確保規章規范性文件的立法程序依法、規范、有序。進一步落實《證券期貨規章制定程序規定》,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各項規章,提高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保障各項立法程序要求落實到位。繼續落實規章獨立審查要求等工作機制,提升立法規范程度。有序推動證券期貨規章規范性文件立法后評估試點相關工作。

3.加大對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會簽審查力度,提升行政決策質量。進一步落實證監會法制工作部門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的監督協調職責,加大對執法中法律問題的會簽審查工作力度,全年共提出書面的法律會簽審查意見約500件。按照《證券法》《行政強制法》等的要求,嚴格落實查封凍結強制措施的申請與審查決定相分離的體制要求,審查制發凍結決定書10份,累計凍結資金達180億余元。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高效執法

1.完善行政許可標準化制度,優化行政許可辦理流程。按照國務院審改辦關于行政許可標準化工作的要求,優化行政許可受理服務中心的服務規范,補充完善行政許可辦結時限等辦理流程。

2.加強稽查執法規范化建設,嚴格規范稽查執法權力運行。形成了執法辦案、執法管理、執法培訓、執法保障等稽查執法內部工作制度體系。有序推進類案證據規范的編制和相關操作規范指引的起草,統一重點執法環節的程序和標準,進一步規范一線調查辦案工作。規范稽查權力運行,全面梳理風險點,研究起草權力約束的相關規范,防范廉政風險。

3.完善行政處罰工作機制,嚴格行政執法程序。基本形成包括行政處罰委員會、巡回審理工作組、派出機構在內的證監會系統行政處罰工作“一盤棋”格局。在行政處罰案件審理中,嚴格落實首長負責制、集體討論制,以及聽證、復核制度。全年共召開聽證會84場,復核會88場。

4.推進資本市場誠信建設,探索完善以誠信激勵約束機制為核心的資本市場監管新方式。深入推進資本市場誠信建設,拓寬監管資源和手段。不斷擴大資本市場誠信數據庫覆蓋面,截至2017年底,共收錄市場機構6.8萬余家、人員92.3萬余名,行政許可信息2.66萬余條,監管執法信息2.35萬余條。建立誠信記錄查詢和重大失信記錄公開渠道,逐步完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誠信法律制度規范。加強部際信息共享,拓寬聯合獎懲網絡,全年與外部委簽署13份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和1份守信聯合激勵備忘錄。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

1.堅持用制度約束權力,強化監管權力的運行機制。進一步規范監管權力運行,提高監管工作透明度。切實貫徹《關于進一步規范發行審核權力運行的若干意見》《中國證監會稽查辦案十項禁令》要求,嚴格規范股票發行審核權力的運行,重點防范稽查人員可能出現的十個方面禁止性行為。修改《關于加強發行審核工作人員履職回避管理的規定》《關于加強發審委委員履職回避管理的規定》,出臺《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工作預約接待辦法》《關于修改〈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的決定》等文件,依法從嚴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制度。

2.積極接受司法監督,扎實做好行政應訴工作。2017年,共辦理行政訴訟案件225件,同比增長31.6%,終審勝訴率98%。一批證券期貨監管執法的原則和標準,通過行政訴訟得到進一步的確立。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十大典型案例中,即包含證監會勝訴的4例案件。同時,認真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要求。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欣泰電器不服中國證監會處罰決定及復議決定上訴案中,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取得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3.積極接受人大政協監督,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積極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的答復工作,及時研究辦理,切實改進工作。全年共承辦全國人大議案建議154件,全國政協提案137件;共在官網公開47件建議提案復文,實現可公開主辦件的全部公開。

4.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不斷提高監管透明度。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全年主動對外公開政府信息14560條;答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284件。堅持每周例行新聞發布會制度,及時發布資本市場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加大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不斷健全符合資本市場特點的新聞發布體系。全年共舉辦48場例行新聞發布會,主動發布新聞超過200條,累計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50余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資本市場矛盾糾紛

1.積極做好投資者的投訴答復處理工作,引導市場機構與投資者之間矛盾糾紛的“就地解決”。通過“12386”證監會熱線服務平臺,全年共接收投訴者訴求73224件,同比增長近30%。平穩啟動熱線直轉試點,在北京地區10家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試點過程中,超過60%的投訴在一周內辦結,取得良好效果。

2.完善證券期貨專業調解體系機制,妥善化解市場矛盾。已初步形成覆蓋全國、全領域的資本市場調解網絡,專業調解組織增至52家。創新調解工作機制,“小額速調”業務模式已推廣至全國16個轄區,5家調解機構已實現網上接受申請,3家調解機構可通過視頻、電話開展調解。各相關調解組織全年共受理案件4727件,辦結率89.51%,調解成功率81.26%,涉及金額8.8億元,同比增長119%。

3.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有效化解監管矛盾。2016年,行政復議工作機制做了進一步完善,第五屆復議委員會組建,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分別由證監會有關負責同志和法制工作部門負責人擔任。2017年,共辦理行政復議案件237件,增長17.9%;已辦結199件,結案率84%;維持原行政行為188件,變更原行政行為3件。通過行政復議,絕大多數案件實現了案結事了,有效化解了資本市場的監管矛盾。

4.推動健全投資者賠償新機制,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組織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開展證券支持訴訟工作取得新進展,首次在全國范圍公開征集并接受80名投資者委托,提起支持訴訟。截至2017年底,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已提起7起支持訴訟。成功組織開展首例“先行賠付”案件辦理工作。興業證券公司在欣泰電氣虛假陳述案中,積極承擔先行賠付責任,共與1.2萬投資者達成和解,主動賠償2.4億元,投資者權益得到保障,市場矛盾糾紛得以化解。

(七)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和保障機制

1.切實加強黨的領導,不斷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證監會黨委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全面履行證監會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不斷完善保障和提高法治水平的體制機制。通過召開黨委會等多種形式,聽取法治建設有關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證監會黨委要求系統各單位和部門按照《綱要》要求,結合證券期貨監管工作實際,站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高度,深刻理解、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

2.注重資源保障,優化調整機構設置。證監會通過多種工作舉措,保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順利開展。各部門、派出機構和系統單位不斷完善法律內核審查制度、體制、機制,進一步重視發揮法制工作部門、法制工作小組和法制工作人員作用。持續壯大公職律師隊伍,發揮其在規則起草、日常監管、稽查處罰、復議應訴等方面的作用。截至2017年底,已有公職律師近700人,比2012年底增加39%。

3.增強干部法律素養,提高依法監管的意識。首次組織98名局級(會管)干部以及會機關處級干部舉行憲法宣誓儀式。健全多層次培訓體系,提升監管干部的法律素養。全年共舉辦稽查執法、依法行政、應訴工作等24期培訓班,累計培訓近1700人。特別是與中國政法大學合作,舉辦證監會系統干部法制專項培訓班,在“七五”普法期間實現對全系統所有監管干部的法制專項輪訓,全年舉辦4期,共有518名監管干部接受了為期一周的法律培訓。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證監會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部署要求,對照《綱要》內容,結合資本市場發展和監管工作實際,夯實資本市場基礎法律制度,大力推動《證券法》修訂、《期貨法》制定等立法工作,持續推進依法行政,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理念,進一步完善日常監管、案件調查、行政處罰、行政復議等協調聯動的大監管、大執法工作格局,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推進資本市場法治宣傳教育,提高監管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的能力,著力解決新時代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的成績。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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