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4宗操縱市場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2018-09-21 18:59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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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證監會依法對王凱操縱“中電電機”案作出處罰,對王凱處以300萬元罰款;依法對阜興集團、李衛衛操縱“大連電瓷”案作出處罰,對阜興集團、李衛衛處以300萬元罰款,對阜興集團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朱一棟、鄭衛星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50萬元罰款,對阜興集團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宋駿捷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依法對馬永威操縱“中水漁業”案作出處罰,沒收馬永威違法所得14,520,571.09元,并處以29,041,142.18元罰款;依法對馬永威操縱“寶鼎科技”案作出處罰,沒收馬永威違法所得8,778,917.7元,并處以17,557,835.4元罰款。

上述案件中,王凱實際控制47個賬戶,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利用連續買賣、在自己控制的賬戶間交易等方式對“中電電機”實施了操縱行為;阜興集團、李衛衛簽訂理財協議,先后控制使用25個機構賬戶和436個個人賬戶,通過高杠桿配資集中資金優勢拉抬股價、在自己控制的賬戶間交易、虛假申報以及利用信息優勢等方式對“大連電瓷”實施了操縱行為;馬永威實際控制48個賬戶,通過配資借款,集中資金優勢,利用連續買賣、在自己控制的賬戶間交易、虛假申報等方式對“中水漁業”實施了操縱行為,此外,馬永威運用相近手法對“寶鼎科技”實施了操縱行為。

近年來,借助杠桿資金操縱已成為市場操縱違法行為的新特點,部分違法行為人為獲取更大的資金優勢,放大非法收益,通過民間配資、資管計劃、私募基金等方式“加杠桿”實施操縱,動用的巨額資金在二級市場興風作浪,扭曲正常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影響個股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向市場釋放虛假信號,嚴重干擾投資者的正常交易活動,擾亂資本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杠桿型”操縱行為所借助的資金杠桿渠道往往風險承壓能力較低,普遍存在強行平倉等風險控制機制,在市場行情下行或者個股風險釋放過程中可能會觸發股價下跌連鎖反應,放大風險波及范圍和影響深度,進一步加劇市場風險,必須予以嚴厲打擊。我會將繼續加強監管執法力度,從嚴打擊各類操縱市場行為,依法嚴懲違法行為人,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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