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種好地方“試驗田”

2019-01-10 07:32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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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設機構,任事委責,甚至將之前一些被“默認”為臨時性、議事性的機構常設化,體現了打破舊有條條框框的改革思路

改革方案中很多“地方特色”機構,注定沒有先例可循,沒有成熟的經驗可照搬,需要拿出精氣神來,以更大勇氣、更大擔當種好“試驗田”

山東市級機構改革方案陸續通過;遼寧啟動縣級機構改革,鼓勵“自選動作”;江西首個縣級機構改革方案發布……新年伊始,繼省級機構改革方案獲得中央批準之后,市縣機構改革提上日程,改革大潮逐漸拂向基層。

從目前各地的機構設置來看,較好體現了中央要求的“優化協同高效”原則。比如在建中的河北雄安新區,遵從“大部門制、扁平化管理”的原則,只設置黨政辦公室、黨群工作部等7個內設機構,一間辦公室能集中高效地辦理十幾項公共事務。與此同時,也有不少省份因地制宜,在設置機構中選擇了“自選動作”。比如,遼寧省組建了省營商環境建設局、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山東省為打造海洋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設置了省海洋發展委員會;廣東省組建了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等等。這些創造性的改革成果,保證了地方的組織彈性,以多樣化的地方黨政機構設置,應對多樣化的地方現實。

因事設機構,任事委責,甚至將之前一些被“默認”為臨時性、議事性的機構常設化,體現了打破舊有條條框框的改革思路。此前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提出,賦予省級及以下機構更多自主權,“除中央有明確規定外,允許地方因地制宜設置機構和配置職能”。目前各地機構改革中涌現出來的這些“新面孔”,既是因地制宜推進改革的體現,也可以看作探索經驗的“試驗田”,體現了“摸著石頭過河”與頂層設計相結合的改革方法論。

針對不同的省(區、市)情、不同的發展階段,通過機構改革把之前不方便管、不愿意管、找不到誰來管的領域真正管起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有助于實現政府服務的滲透、下沉、精細化,轉化為人民群眾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比如,遼寧省把營商環境建設局設為省政府的直屬機構,在全國是獨此一家。這向外界傳遞出一個積極的信號:當地優化營商環境的努力是經常性事務,不是一陣風,而是常有職司、有責有權。這說明遼寧省直面存在的體制機制短板,把營商環境建設當成全省的日常重點工作。

“茍利于民,不必法古;茍周于事,不必循俗。”面對新問題和新挑戰,政府的解決方案不可能向壁虛造、閉門造車。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才能在具體的改革進程中尋找痛點、難點的解決方案。這次的省級機構改革中,上海市組建了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其背景就是金融成為上海提升城市能級的關鍵。面對新形勢,需要抓住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機遇,以點帶面推進改革創新,也要求政府監管服務的升級。而組建地方金融局并沒有藍本,也沒有先例可循,如何打造地方金融監管機構,只能在改革中勇敢闖、勇敢試。

“行之力則知愈進,知之深則行愈達”,管理實踐的豐富和管理能力的提升是相輔相成的,新設立的機構面對新興的管理領域,不可能一出生就是“百分嬰兒”。這次省級機構改革方案中很多“地方特色”機構,注定沒有先例可循,沒有成熟的經驗可照搬,需要拿出精氣神來,以更大勇氣、更大擔當種好“試驗田”,為改革探路,在實踐中摸索出成功的管理模式。(沈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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