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依法對6宗內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2019-01-19 08:44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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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證監會依法對韓雁林內幕交易“現代制藥”案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并處以60萬元的罰款,同時對其處以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其未按規定報告持股信息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的罰款;依法對何邦建內幕交易“華聞傳媒”案作出處罰,對其處以50萬元罰款;依法對朱德勝內幕交易“曲江文旅”“西安飲食”案作出處罰,沒收其違法所得39,792.82元,并處以79,585.64元罰款;依法對龍英內幕交易“陽光股份”案作出處罰,對其處以20萬元罰款。青海證監局依法對涂靜、謝鋒內幕交易“*ST獅頭”案作出處罰,對涂靜、謝鋒處以48萬元罰款。河北證監局依法對周永平內幕交易“順網科技”案作出處罰,責令其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132,549.37元,并處397,648.11元罰款。

上述案件中,韓雁林是持有現代制藥5%以上股份的股東、時任董事,為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與內幕信息知情人頻繁通信聯絡,并在收到涉及內幕信息的相關郵件后內幕交易“現代制藥”股票;何邦建系“金正源轉讓國廣控股50%股權至興順文化”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華聞傳媒”股票;朱德勝系“華僑城西部投資取得曲江文投51%股份并使曲江文旅實際控制人變更”“華僑城集團收購西安飲食21.04%股權并使西安飲食控股股東變更”等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交易“曲江文旅”股票和“西安飲食”股票;龍英系“陽光股份實際控制人擬變更為京基集團”和“陽光股份購買京基集團資產”等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陽光股份”股票;涂靜、謝鋒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與內幕信息知情人陳某昌通訊聯絡后,借用他人賬戶交易“*ST獅頭”股票;周永平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與內幕信息知情人靳某濤進行通訊聯絡后,利用其配偶冉某霞賬戶內幕交易“順網科技”股票。

內幕交易違法行為是毒瘤,嚴重侵蝕資本市場健康肌體,嚴重損害證券市場“三公”原則,侵害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知情權,必須予以堅決打擊。我會將繼續強化監管執法,嚴厲打擊內幕交易,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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