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廢止2份文件的公告
2019-03-19 10:04 來源: 林草局網站
【字體:大 中 小】打印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告(廢止文件)
2019年第8號
根據近期法律修改及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情況,按照國務院對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的有關要求,我局對《國家林業局關于河道林木采伐有關問題的復函》(林策發〔2007〕159號)、《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林業生態示范和名優經濟林等示范項目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林規發〔2012〕245號)予以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2019年3月15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