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臺新政支持大學生創業就業

2019-04-03 13:43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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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助學貸款代償、租房購房補貼、創業補貼等方面“提標擴面”
我區出臺新政支持大學生創業就業

記者4月2日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在調研和借鑒外省區(市)經驗做法的基礎上,我區出臺了《關于吸引支持大學生在寧創新創業就業辦法》,創新性從見習補助、助學貸款代償、租房購房補貼和創業補貼等多個方面“提標擴面”,助力大學生創業就業。《辦法》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辦法》規定,大學生畢業3年內在全區各地就業創業且在就業創業地無自有住房的,符合當地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可憑畢業證和常住戶口向當地用人單位或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優先申請租住人才公寓、公租房或租房補貼;購買首套商品房的,當地政府可適當給予購房補貼。

《辦法》鼓勵應屆大學畢業生自愿到我區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基層單位就業和工作,對服務期滿3年以上(含3年)和相關條件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由自治區代為償還。

《辦法》指出,擴大畢業生到機關事業單位實習和到企業見習政策范圍,將應屆畢業生調整為應屆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大學畢業生,對其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生活補助,并統一按規定為其購買額度為5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于實習見習滿6個月以上,且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可給予最長1年的養老保險補貼。

《辦法》明確,在校大學生或畢業2年內大學生在創業初始階段經登記注冊并正常營業3個月以上的,在登記注冊后半年內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可給予一次性初始創業補貼3000元,對在固原市等貧困縣(區)創業的,補貼上浮30%;自登記注冊之日起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可一次性給予1萬元創業補貼。對畢業5年內在我區創業的大學生,可提供最高30萬元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3年,并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到中小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的大學生,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記者 馬欽麟 實習生 崔曉旭)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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