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立法保護會澤古城

2019-04-29 16: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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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昆明4月29日電(記者白靖利)將于6月1日起實施的《曲靖市會澤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了會澤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范圍、對象和保護措施等,并將每年的5月18日定為會澤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宣傳日。

這是記者29日從云南省曲靖市政府新聞辦了解到的消息。會澤縣位于云南省東北部,有著2000多年的歷史,曾經以其燦爛的銅文化著稱。因銅的開采和冶煉,社會經濟文化幾度繁榮,留下了建筑風格獨特的十省八府會館。2013年,國務院批準會澤古城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名城內歷史文化資源豐富,核心區內現存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項8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3項、市級3項、縣級21項,保存完好的歷史建筑117處,另有古樹名木359株,古井344眼。隨著時代的發展,會澤歷史文化名城遭遇了自然毀損和人為破壞,尤其是近年來會澤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面臨的問題越來越突出。

曲靖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瓊芬介紹,《條例》的出臺歷時一年多,最終經云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全票通過。《條例》共7章39條,對會澤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政府職責、編制規劃、范圍對象、禁止事項、合理利用以及法律責任作出了具體界定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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