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推行建設項目區域評估為項目審批“瘦身”

2019-05-23 10:4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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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銀川5月23日電(記者 張亮)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獲悉,寧夏在試點基礎上將在全區推廣建設項目區域評估機制,這一舉措將有效解決建設項目評估評審手續多、耗時長、費用高等問題。

建設項目區域評估是指在特定區域范圍內,由政府負責完成項目建設涉及的評審審批事項的評估工作,形成整體性、區域性評估成果,提供給入駐該區域的建設項目免費共享使用。單個項目建設評審審批時,不再進行該事項評估,或者簡化評估材料及審批流程。寧夏此次規定,經國務院、自治區批準設立的各類開發區,全面實行區域評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土地性質及用途明確、規劃手續完備、產業發展定位清晰、建設項目共性特點突出的其他特定區域,開展部分事項的區域評估。

據介紹,寧夏開展項目區域評估的事項包括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氣候可行性論證、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等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事項,以及文物保護評估、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等特定條件下的基礎性評估事項。

寧夏要求,區內各級人民政府要立足特定區域的區位條件、產業定位、項目建設等實際,選擇法定必須做、企業有需求的評估評審事項開展區域評估。對于已完成區域評估并取得相應成果的區域,各級行政審批、監管部門應承認其區域評估成果的有效性,不得再要求入駐該區域的項目單獨辦理相同事項的審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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