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緊跟脫貧攻堅任務 調整考核指標及方式

2019-05-26 08:32 來源: 青海日報
【字體: 打印

為了切實發揮考核在脫貧攻堅中的“助力器”作用,督促引導各地按時間節點完成脫貧攻堅任務,區分脫貧摘帽縣和攻堅縣的差異,今年省考核辦按照脫貧攻堅重點任務變化,動態調整考核指標,圍繞激勵鞭策,改進考核方式方法。

調精準扶貧指標。新增四項指標:村集體經濟破零等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困難群眾救助工作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扶老助殘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運行情況。調整五項指標:貧困人口勞動力轉移就業數,調整為當年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率60%以上;未就業勞動力短期技能培訓數,調整為完成貧困人口雨露計劃培訓任務、合格率90%以上;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初中畢業生升學率、全面實施十五年免費教育完成情況、貧困家庭大學生、中高職學生資助比例100%,調整為義務教育鞏固率、無因貧輟學的適齡人口、各學段貧困家庭學生資助覆蓋率100%;到戶產業項目完工率、扶貧產業園和旅游扶貧項目的建設內容如期完工,調整為到戶產業扶持項目運行情況、扶貧產業園和旅游扶貧項目建成運行情況。

調縣域扶貧指標。新增三項指標:具備條件的行政村通客車率、電商平臺農畜產品上行率、河湖長制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調整三項指標:農村電商任務完成率,調整為村級電商站點(或服務)覆蓋率;農牧民危舊房改造任務,調整為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四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任務全面清零;建立駐村工作領導小組,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每季度至少組織第一書記召開1次會議,規范年承諾、季報告制度,加強駐村工作隊年度和期滿考核情況,按每支工作隊每年不低于1萬元的標準足額落實工作經費情況,調整為加強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管理監督,嚴肅駐村工作紀律,完成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考核,落實關愛激勵政策,足額兌現駐村工作隊每年不低于2萬元工作經費等。取消兩項指標:綜合文化服務中心任務完成率、年度計劃整合資金規模占納入整合資金規模比例達到80%。

改激勵鞭策方法。為鼓勵縣(市區)在推動工作中突破創新,參照市州、省直部門目標責任考核加減分標準,對獲得黨中央、國務院表彰的,在考核綜合得分中加1分;劃分等次表彰的按一等獎(優秀等次)、二等獎、三等獎(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別在考核綜合得分中加1分、0.8分、0.6分;獲得中央政治局常委肯定性批示的(不包括鼓勵性、工作指導性的批示),在考核綜合得分中加0.8分;獲得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肯定性批示的,在考核綜合得分中加0.6分;累計超過2分的不再加分;獲得國家部委通報表彰的,在考核綜合得分中加0.6分;劃分等次表彰的按一等獎(優秀等次)、二等獎、三等獎(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別在考核綜合得分中加0.6分、0.4分、0.2分。同時,對受到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國家部委等通報批評的,實行反向扣分辦法,根據以上加分標準,在綜合得分中扣去相應分數。(記者 何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回到 頂部
一分快3-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