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困境兒童有了“保護傘”

2019-05-30 07:47 來源: 經濟日報
【字體: 打印

村(居)民委員會設立“兒童主任”
留守、困境兒童有了“保護傘”

日前,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初步建立起覆蓋省、市、縣、鄉、村5級兒童工作者隊伍,推動兒童福利保障體系不斷完善。

2016年,國務院先后印發了《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和《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在村(居)民委員會設立兒童福利督導員或兒童權利監察員,負責困境兒童保障最基層的日常工作。而后,兒童主任、兒童督導員這些稱呼頻頻出現在公眾面前。

“之前名稱和叫法是不統一的,有的地方稱為兒童福利主任,有的叫兒童權利監察員,有的叫兒童福利督導員,有的叫未保專干,其實做的都是同樣工作。”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司長郭玉強介紹說,此次《意見》對名稱作出規范,在村(居)民委員會一級設立“兒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員會委員、大學生村官或者專業社會工作者等擔任,負責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在鄉鎮(街道)一級設立“兒童督導員”,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明確一名工作人員擔任,負責鄉鎮(街道)的留守、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

專家表示,打通關愛服務兒童的“最后一公里”,對兒童保護工作能否落實到位,關鍵在于基層。

按照《意見》要求,定期隨訪監護情況比較差,失學、輟學、無戶籍以及患病殘疾等重點兒童,協助提供監護指導、精神關懷、返校復學、落實戶籍等關愛服務,是兒童主任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責。

“困境兒童,特別是困境兒童家庭,很多人并不知道相關政策,比如兩項殘疾人補貼政策、孤兒保障政策等。很多政策需要通過兒童主任告知這些兒童和家庭,協助他們申請救助,起到政策鏈接作用。”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副司長倪春霞說。

倪春霞介紹,目前全國已經初步配備了4.5萬名鄉鎮和街道一級兒童督導員,村(居)一級兒童主任62萬名,并實現實名制管理,全部錄入了民政部全國兒童主任、兒童督導員的信息系統中。

“這支力量的初步建立,只是一個開始,后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倪春霞表示,由于目前這支隊伍的主要組成人員為兼職,精力不足、專業性也有待加強。下一步,民政部將通過組織編寫《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工作指南》,開展示范培訓班,包括推動“社工+兒童主任”等措施,用專業工作力量加大對基層工作隊伍的指導,并要求各級民政部門,以其能夠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對兒童主任和兒童督導員做到培訓全覆蓋,每年至少輪訓一次,以不斷提高基層兒童工作者的服務能力。(記者 韓秉志)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回到 頂部
一分快3-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