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明確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托有關事項

2019-07-02 07: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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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記者 李延霞)記者1日從中國銀保監會獲悉,為進一步加強保險機構投資集合資金信托業務管理,防范資金運用風險,銀保監會近日發布通知,明確了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托的有關事項。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托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保險機構投資資金信托的決策授權機制、專業責任人資質、基礎資產范圍、法律風險、投后管理、信息報送、行業自律管理等要求;調整了信托公司條件、信托信用等級、關聯交易、責任追究等內容;新增了禁止將信托作為通道、強化信托公司主動管理責任、對底層資產進行穿透、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設置投資比例限制以及信用增級安排和免增信條件等要求。

近年來,保險資金投資資金信托規模快速增長,截至2018年底,保險機構投資資金信托規模為1.27萬億元。

銀保監會表示,擴大“保信”合作范圍,有利于為保險機構和信托公司營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明確保險資金去通道、去嵌套的監管導向,有利于限制不合理、不合規的投資業務開展;明確保險資金投資信托的信用增級安排不得由金融機構提供,有利于打破金融機構剛性兌付;明確基礎資產投資范圍,有利于進一步發揮信托公司在非標資產方面積累的行業優勢,引導保險資金更多地流入實體經濟。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強化對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托的業務監管,發揮保險資金長期穩健投資優勢,進一步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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