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立法鼓勵志愿服務事業 將發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2019-12-01 14: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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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12月1日電(記者張紫赟)對于當前志愿服務發展所面臨的經費難題,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日前審議通過的《安徽省志愿服務條例》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志愿服務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志愿服務事業發展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引導、支持志愿服務事業發展。

據介紹,截至目前,安徽省注冊志愿者數量超1000萬人,注冊率約16%,提前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中志愿者注冊比例13%的目標任務。隨著志愿服務活動持續深入,規范志愿服務、保障志愿者權益的呼聲越來越高。

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依法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務運營管理。并鼓勵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財產用于志愿服務。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財產用于志愿服務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對于志愿服務組織依法接受的捐贈、資助,條例強調,應當按照其章程的規定,并根據與捐贈人、資助人約定的合法方式使用。志愿服務經費的籌集、使用和管理,應當公開透明、專款專用,并接受有關部門和捐贈者、資助者、志愿者以及社會的監督。

為推動志愿服務事業發展,條例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培養青少年志愿服務意識和能力納入素質教育內容;鼓勵企業和其他組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可以將志愿服務情況納入考察內容。

此外,條例還提出,推動建立長江三角洲區域志愿服務一體化發展協作機制,開展人才培養、文化旅游推廣以及醫療、教育等方面志愿服務合作,實現志愿服務資源共建共享、信息互聯互通。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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