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19-12-09 08:53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字體: 打印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19年 第44號〕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對方便食品、食用農產品、蛋制品、豆制品、罐頭、肉制品、乳制品、食鹽、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餅干、糧食加工品、水產制品、酒類、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等16大類食品452批次樣品(產品抽檢結果可查詢https://sac.nifdc.org.cn/)進行抽檢,發現方便食品、食用農產品、茶葉及相關制品3大類食品9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場監管總局已責成上海、浙江、福建、湖北、重慶、貴州、陜西等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總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 微生物污染問題

1號店森道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福建省龍巖市森道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1號店(網店)銷售的、標稱湖北省洪湖市晨光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洪湖藕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 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紅兵水產店銷售的鯽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新百聯社區百貨超市銷售的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貴州省銅仁市喜多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鯉魚,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四)重慶好又多百貨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活鱸魚(淡水魚),經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檢驗發現,其中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好又多百貨商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重慶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五)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高新辦事處振華集貿市場蔬菜攤區(經營者:李承秀)銷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六)陜西省西安新北城農副產品交易市場(徐紹艷攤位)銷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七)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高新辦事處振華集貿市場蔬菜攤區(經營者:向云彩)銷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八)淘寶一口香茶莊(經營者為浙江省嵊州市一口香茶業網店)在淘寶網(網店)銷售的、標稱浙江野山谷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龍井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2.方便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茶葉及相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12月2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回到 頂部
一分快3-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