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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2021-05-01 10:09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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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由每月2050元調整為2180元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日前,市人社局印發通知,對我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新標準自7月1日起執行。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分為月最低工資標準和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標準由每月2050元調整為每月2180元,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標準由每小時20.8元調整為每小時22.6元。

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和提供正常勞動前提下,各類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需要說明的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不包含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特殊工作環境或條件下發放的津貼以及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記者 廖晨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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