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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管理辦法(試行)》

2021-06-17 17: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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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17日電(記者 安蓓、謝希瑤)國家發展改革委17日稱,已于近日制定發布《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管理辦法(試行)》,將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辦法遵循規范行為、優化服務的原則,圍繞價格指數編制、發布和信息披露、運行維護、評估、轉讓和終止等各種行為,提出了系統規范要求。其中,明確規定價格指數行為主體應獨立于價格指數所反映的商品或服務市場的直接利益相關方,要充分披露價格指數行為主體的基本情況、指數編制方案、指數最新值的簡要計算基礎和過程、自我評估結果,編制方案應包括價格信息采集點的選擇標準、使用主觀判斷的條件及優先級等。同時,強調價格主管部門可對價格指數行為開展合規性審查,對不合規行為采取懲戒措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說,辦法的出臺,有利于促進包括大宗商品在內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的合理形成,推動我國價格指數市場健康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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