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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印發

2022-03-23 11:11 來源: 文化和旅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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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標準化規范化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近日制定并印發《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明確了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機制、流程、方式、監督評估等相關規范及要求。

《指引》要求,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充分發揮組織、指導和監督作用,認真抓好貫徹落實,推動本地區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提升。各地要按照指引及《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以下簡稱《標準目錄》)相關要求,對照地方權責清單和基層實際,依照“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梳理和編制符合本地實際的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基層政務公開主體應按照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工作要求,做好重要規劃、重大政策的決策預公開,主動公開執行措施、責任分工、進展成效等信息,并根據部門事權和職能,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等,規范行政裁量,促進執法公平公正。

《指引》還要求,各地要加強對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重點做好《標準目錄》應用的解讀工作,嚴格落實輿情處置回應責任,密切關注旅游領域的重點工作和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等,并作出積極回應。《指引》還要求,各級相關部門單位應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會商、研判、回應、評估機制,明確輿情回應職責,圍繞公眾關切及時解疑釋惑,發布權威信息。要建立健全協調聯動、信息共享共商、快速應對機制,對涉及旅游工作的重大政務輿情及時妥善處置,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

《指引》明確,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實行四級聯動、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文化和旅游部負責統籌協調、業務指導,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監督、評估本地區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市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本轄區旅游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縣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指引》還從目的依據、指導思想、總體要求、適用范圍、編制原則、公開事項、公開工作規范、監督評價等方面對旅游領域基層公開事項及公開標準提出規范化要求。(魏彪 李慶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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