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價目錄大幅精簡至20項
——國務院常務會議透露的價格改革信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prettygoddess.com 2015-09-23 21: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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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9月23日電(記者 安蓓)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在近年來陸續放開部分電信?藥品?交通運輸等價格的基礎上,通過修訂中央定價目錄,將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從13個種(類)精簡為天然氣?電力?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郵政業務等7個種(類),具體定價項目從約100項減至20項?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工作人員對記者說,這與發展改革委5月公開征求意見的中央定價目錄修訂版相比又少了5項?"減少的5項中,有的是合并的,有的是進一步放開的?"據了解,此次新增放開的項目包括證券交易場所收費等?

    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

    根據這一原則,國家發展改革委此前修訂的中央定價目錄中,保留了天然氣?供水?電力?特殊藥品及血液?重要交通運輸服務?重要郵政業務?重要專業服務等7種(類),具體定價項目減少到25項?其中,以國家發展改革委為主管理的17項?以行業主管部門為主管理的8項?與2001年版中央定價目錄相比,具體項目約減少80%?

    政府定價目錄是"負面清單",也是政府有關部門的定價權力清單?列入清單的,政府可以制定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制定基準價格及浮動幅度)?凡沒有列入清單的,經營者均可自主定價,通過市場競爭決定價格,政府不能進行不當干預?

    會議明確,對保留的項目也要改進定價方法,規范定價行為,根據價格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等改革進展,定期修訂定價目錄?

    9月15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記者了解到,根據《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對于極少數保留的政府定價項目,一律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確保目錄之外無定價權,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定價機制?成本監審規則,并接受社會監督,將成本監審作為政府制定和調整價格的重要程序?

    值得關注的是,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對階梯電價等涉及民生的價格,政府將繼續合理監管,保障困難群眾生活,讓市場有穩定預期?給群眾吃定心丸?

    發展改革委價格司負責人表示,對于民生相關的重要價格,進一步強調政府要發揮好監管作用,保護群眾的基本利益?

    這位負責人說,對于保留的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相關部門要深入分析價格變化對社會各方面尤其是群眾生活的影響,依法履行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價格聽證?聽取社會意見?專家論證?集體審議?公告等程序,真正管細管好管到位?

責任編輯: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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