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應急體制機制建設 多措并舉保護人民平安

2018-12-05 22:4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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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5日電(記者 葉昊鳴)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草案)》,對應急工作體制、應急事故處置、應急救援措施等方面內容提出了新的要求。

年關已近。回顧今年1至11月的生產安全形勢,雖然總體較為平穩,但卻依然存在一定比例的生產安全事故:6月5日,遼寧本溪發生炸藥爆炸事故致12人死亡、2人失蹤、10人受傷;7月12日,四川宜賓發生爆炸事故致19人死亡、12人受傷;11月28日,河北張家口發生爆燃事故致23人死亡、22人受傷……

生命寶貴,不可重來。如何在未來的經營活動中保障安全生產,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除了一線員工在日常生產中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嚴格按照流程操作,生產企業承擔主體責任,科學加強日常安全生產措施,及時堵住安全生產漏洞的隱患之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更應擔負起監管責任,將安全生產視為履行政府職責的重要一環,從多個維度進行排查整治。

在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草案)》中,明確了縣級以上政府統一領導、行業監管部門分工負責、綜合監管部門指導協調的應急工作體制,突出重點領域、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規定了應急救援預案制修訂和演練、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值班等要求,并細化了政府和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措施。

凡是涉及安全生產的問題,從來都應該慎重對待。有關專家表示,此次通過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草案)》,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在處置應急事件中可能存在的不足,提高了應對應急事件的效率,加強了應急“國家隊”的綜合能力建設,進一步體現了我國“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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